国民党民代:7名高官都查没查出来有啥犯罪事证?

北检那边觉得“监委”用公务车纯属私事,根本没啥罪,干了20多年检察官的人一看就火大,说这是妥妥的“双标”。咱们来唠唠这事。 记得去年那几桩赖当局高官开公车带狗看病、理发的烂事吧?台北地检署后来还专门查了这档子事,结果到20号把案给结了,最后也没查出啥犯罪证据。对此,当过检察官的国民党民代吴宗宪今天就不干了,问了个狠问题:要是普通基层公务员开着公车去看牙,而且提前把油费垫上了,事后还回来接着干活,北检是不是也会说这种行为“完全没问题”?台北地检署那边给出的解释倒是一套一套的:说这些“监委”是因为预算被砍了,油费得自己掏腰包,史哲和李进勇下班顺路去推拿、买便当也是合理通勤。 7名高官都查没查出来有啥犯罪事证?北检在20号就把这案给签结了。吴宗宪在脸书上发了火,质问如果普通基层公务员干同样的事,而且也垫付了油费回来接着办公,北检是不是也会觉得这难予苛责?他还特意点名让台北地检署把这事儿公开告知全台公务员和纳税人。 吴宗宪强调说,案子签结了不等于监察机构用车就合乎规矩了。第一,法律责任和公务伦理得分开看。公车本身、保养、司机这些费用都是纳税人掏钱的,就算自己付了油钱也不能说明这就是私家车。第二,廉政不光得看有没有踩线这么低的标准。还有纪律、伦理和社会观感呢。第三,法律面前不能有两套标准。监察机构是管全台公务员的,对自己人这么宽松,凭什么让基层守规矩?最后吴宗宪说尊重承办检察官的判断,但更在意法律得公平一致。对自己人和基层得有一套清楚的标准,不然大家看到的就不是廉政而是“双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