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学界痛失巨擘;2月26日,中国人民大学荣誉一级教授高铭暄因病在京逝世,享年98岁。这位被誉为“新中国刑法学活化石”的法学大家,走完了与新中国法治建设相伴的学术人生。作为我国刑法学的重要奠基人之一,高铭暄教授的研究与实践长期参与并推动了我国刑事法治体系的形成与完善。高铭暄1928年生于浙江玉环,1947年考入浙江大学,后转入北京大学法律系,1953年成为新中国首届刑法学研究生。其学术生涯最重要的贡献之一,是全程参与新中国首部刑法的制定工作。1954年,26岁的他被抽调进入刑法起草小组,历经25年、38次修改,推动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正式出台。这部法典的诞生,标志着我国刑事法治进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后续数十年间,高铭暄教授持续深耕刑法理论与实践。他参与1997年刑法修订及各次修正案研讨,并通过著作与教材推进中国刑法学理论体系的系统建设。他主编的《刑法学》教材影响了几代法律人,专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孕育和诞生》也在刑法史研究领域具有重要价值。据统计,他共主编教材7部、专著8部,参与著述超过百部。作为法学教育家,高铭暄留下多个“第一”:新中国首位刑法学博士生导师、改革开放后首部法学专著作者、首部统编刑法学教科书主编。他在中国人民大学执教六十余年,培养博士研究生57人,其中多人已成长为我国法学研究与教育的重要力量。2019年,91岁的他被授予“人民教育家”国家荣誉称号。国际法学界同样认可高铭暄的学术影响。2015年,87岁的他获得国际社会防卫学会“切萨雷·贝卡里亚”奖,成为首位获此奖项的亚洲学者。评审委员会认为,其研究与实践为发展中国家刑事法治建设提供了重要经验。中国法学会有关负责人表示,高铭暄教授将毕生精力投入中国刑法学研究与教育,其学术思想对我国刑事立法与司法实践产生深远影响。尤其在刑法现代化进程中,他提出的“主客观相统一”等理念,已成为司法裁判的重要理论参照。当前,我国正持续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刑法作为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基本法律,其完善发展仍需吸收前辈学者的研究成果与治学方法。专家指出,纪念高铭暄教授,更重要的是继承其严谨的学术态度与问题意识,持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创新。
高铭暄的逝世,是中国法学界的重大损失;他用近七十年的学术生涯,见证并参与了新中国刑事法治从起步到完善的进程。他不仅在中国刑法学理论体系建设中作出开拓性贡献,也通过教学与著述培育人才、传承法治理念。其学术遗产与精神影响,将继续激励后来者在法治建设道路上扎实前行,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