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稳增长、促消费对应的部署,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联合发布公告,宣布支持居民换购住房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延续实施至2027年12月31日。政策延续传递出继续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稳定房地产市场的明确信号。 从政策设计看,此次延续的个税退税政策指向清晰、激励明确。根据公告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纳税人出售自有住房,并售房后一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可享受个人所得税退税优惠。一年期限既为居民留出合理的换购准备时间,也有助于减少政策被不当利用的空间。 退税标准也兼顾差异化与可操作性。当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时,可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当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时,则按比例退还税款。这个安排在鼓励改善性换房的同时,也保持了规则的公平与边界。 政策适用范围同样作出明确界定。享受退税优惠的住房交易需在同一城市范围内完成,同一城市范围指同一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所辖全部行政区划范围。该规定支持城市内部住房流动,同时降低跨城市套利风险。另据要求,出售住房的纳税人需为新购住房的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以确保政策适用的真实性。 从实施机制看,公告深入明确税务部门与住房建设部门的职责衔接。纳税人需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合法有效的售房、购房合同等材料,经审核后办理退税。为提高审核效率、减少重复证明,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与税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推动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等信息共享,为退税审核提供数据支撑。 这一政策延续具有现实针对性。当前房地产市场仍处在调整过程中,改善性需求是重要支撑。通过延续个税退税安排,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居民换购成本,带动改善性需求释放,助力市场平稳运行。同时,政策也有助于提升居民居住条件,增强获得感。 从前景看,政策延续有望带来多重带动效应:一上,换购成本下降可能提升存量房交易活跃度,带动相关产业链;另一方面,改善性需求释放有助于优化城市住房结构,推动市场运行更趋理性健康。同时,各地信息共享与政务协同也需同步完善,以提升办理效率与服务体验。
住房政策关系民生与宏观大局;此次个税优惠延续,表明了政策的连续性,也回应了市场对稳定预期的需求。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过程中,如何通过制度安排更好平衡居住属性与金融属性,仍有赖于持续的实践检验。可以预期,围绕需求端精准发力、稳预期与惠民生的配套政策仍将持续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