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从通报数据看,广东2025年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执法力度依然强劲;全年处置问题线索14.7727万件、立案4.889万件、处分4.5195万人,覆盖不同层级和领域。其中,厅级干部立案114人、处分101人;处级干部立案2620人、处分2415人,显示监督执纪紧盯“关键少数”,对重点岗位、重要领域持续加压。同时,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和处理9.0842万人次,第一、第二种形态合计占比接近九成,体现抓早抓小、风腐同查同治的导向。行贿治理方面,立案行贿人员3011人、移送检察机关369人,释放对破坏市场秩序、影响公平竞争行为从严惩治的明确信号。 原因:一是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推进,监督体系健全,纪检监察机关长期保持严的基调,发现问题和处置问题的能力随之提升。二是广东作为经济大省、人口大省,重大项目多、资金规模大、市场主体活跃,工程建设、公共资源交易、国资国企、金融等领域权力与资本交织,廉洁风险相对集中,腐败问题易发多发。三是信访举报量较大,全年接收信访举报17.2137万件次,其中检举控告类6.6722万件次,为问题线索提供了重要来源,也从侧面反映社会公众对公平正义与清廉环境的期待更强。四是坚持遏制腐败增量与清除存量并举,保持惩治力度的同时强调分类处置、精准施策,推动监督执纪执法更加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 影响:从政治生态看,对厅级、处级干部的立案处分保持一定规模,体现“越往后执纪越严”的态势,有助于形成震慑、巩固“不敢腐”的氛围。从治理效能看,“四种形态”中第一、第二种形态占比较高,更多问题在苗头阶段得到纠偏,推动干部从“被动不敢”向“主动不想”转变,有利于降低系统性风险与连锁性腐败。对经济社会发展而言,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强化对行贿人的追责处置,有助于净化营商环境、维护市场规则,压缩“围猎”空间,促进政商交往更清晰、更透明。同时,公开数据也对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对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形成现实压力,推动制度执行更严、监督协同更顺。 对策:围绕“问题—治理—成效”闭环,下一步关键在于把惩治震慑转化为制度成果与治理优势。其一,突出重点领域与关键环节治理,紧盯工程建设招投标、国资国企投资并购、金融信贷审批、资源资产管理、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等环节,强化穿透式监督和数据比对,压实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其二,把纠治“四风”与惩治腐败贯通起来,持续整治违规吃喝、利益输送、隐形变异等问题,推动风腐同查同治常态化。其三,完善对“关键少数”的监督约束机制,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健全重大事项决策、权力运行、廉洁风险预警和责任追究链条。其四,健全行贿治理长效机制,推动建立行贿人信息记录与联合惩戒制度,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中介机构的合规建设和从业约束,形成“不愿行贿、不能围猎”的制度环境。其五,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完善纪检监察力量统筹与专业化支撑,推动案件查办、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一体推进,防止“查了就算、改得不深”。 前景:从近年数据变化看,广东对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力度保持连续性与稳定性。此前公开信息显示,2023年处分厅级干部106人、处级干部1484人;2024年处分厅级干部140人、处级干部2012人;2025年处分厅级干部101人、处级干部2415人。结构性变化表明,一上对重点岗位监督持续发力,另一方面对中层干部等“承上启下”群体的约束继续强化。可以预期,随着监督方式更精细、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更靠前,查处将更强调精准识别问题、提升治理效能;同时,行贿治理与营商环境建设将更紧密衔接,反腐败斗争将与推动高质量发展、保障重大决策部署落地形成更强合力。未来一段时期,广东纪检监察工作仍将坚持严的基调,在保持高压态势的同时,更注重系统施治、标本兼治,以制度建设巩固成果、以基层治理夯实基础。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广东省纪检监察机关2025年的工作成效表明,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决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同时把预防和教育做在前面,才能不断净化政治生态,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展望未来,广东省纪检监察机关将继续深化反腐败工作,深入完善监督机制,强化廉政教育,为推进广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