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城市更新专家委员会副主任樊芸提出建议,把“物业管理”改成“物业服务”,这个建议赢得了广泛关注。把“物业管理”统一为“物业服务”,意味着产权所有人能够真正感受到主人翁地位。樊芸提到了一个真实的故事,有一位70多岁的市民把他母亲送回老旧小区时,却被物业拦下,理由是车位紧张。他解释自己是业主,只是去把母亲放下就走,却还是被拒绝了。这个看似小事却折射出了物业和业主之间的矛盾。樊芸的建议来源于她去年调研时了解到的情况。住房城乡建设部给樊芸打来电话,表示采纳了这个建议,并且会着手修改《物业管理条例》。这个改动不仅是行业分类上的改变,更是业主与物业关系的转变。我国民法典早已明确了“物业服务”的契约属性,物业公司应该维护秩序和保护业主的安全。但是现实中很多物业公司还是习惯管理。樊芸认为现在业主更加看重服务体验,物业公司需要转型升级来满足社区生活需求。比如提供个性化服务、老年人陪护服务和儿童活动带教等内容。对于物业费的使用透明度和业委会成立问题也是需要解决的事项。“管理”变成“服务”,虽然只是两字之差,含义却完全不同。住房城乡建设部的回应给大家带来了好消息。上海代表团小组会议上樊芸把这个问题提出来讨论,旨在解决物业与业主之间的矛盾和问题。这次全国人大代表们聚集在上海代表团小组会议上讨论这个问题也吸引了很多人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