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无人机应用快速普及之下,个别操作者为图便利或追求“航拍效果”,忽视飞行安全和公共秩序,未经审批擅自升放无人机的“黑飞”现象仍时有发生。
北京警方通报显示,1月6日房山警方在巡查中发现辖区一汽修店附近有无人机疑似违规飞行,迅速处置查获操作者张某某。
1月13日怀柔警方在工作中发现辖区一村庄附近有无人机疑似违规飞行,同样快速处置查获操作者孙某某。
两人均承认知晓管制政策或曾收到宣传提示,但仍未经空管部门审批擅自施放无人机。
公安机关依据新修订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分别对二人作出行政拘留5日处罚。
原因:一是侥幸心理作祟。
部分人员将无人机视作“个人设备”,误以为“飞一会儿没人管”“不飞高就没事”,对空域管理的严肃性认识不足。
二是规则认知存在偏差。
无人机管理涉及实名登记、适飞空域查询、临时空域申请、飞行审批等环节,个别使用者对“管制空域”“适飞空域”的边界理解不清,甚至将“未被当场发现”等同于“可以飞”。
三是需求增长带来管理压力。
影视制作、商业拍摄、活动直播与个人航拍需求不断上升,若缺乏合规意识和流程准备,容易出现“临时起意就飞”的违规情形。
四是部分场景具有隐蔽性。
社区周边、乡村空地等区域视觉遮挡多、飞行时间短,客观上增加了发现难度,也让少数人产生违规成本低的误判。
影响:从公共安全看,无人机一旦侵入管制空域,可能对民航航班、应急救援飞行等造成干扰,诱发空中安全风险;在城市密集区域,设备坠落、旋翼伤人、碰撞建筑等隐患不容忽视。
从社会治理看,“黑飞”易引发隐私侵扰、公共秩序紊乱等问题,削弱公众对规则的信任度,也给大型活动保障、重点区域安保带来压力。
从行业发展看,违规行为若得不到有效遏制,容易造成“一刀切”的误解,影响无人机产业与低空经济的健康发展,损害合法合规从业者和爱好者的权益。
对策:制度层面,北京市已明确行政区域全域为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相关通告具有长期性,任何飞行活动均应依法报备并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未获批准实施飞行活动即属“黑飞”。
技术层面,按照管理安排,北京将推进无人机电子围栏等手段,通过技术约束强化风险预防,提升“看得见、管得住”的能力。
执法层面,公安机关持续加大对“黑飞”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强化巡逻防控与普法宣传,形成“宣传引导+依法惩处”的闭环。
公众层面,无人机使用者应先行完成实名注册,使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UOM平台)查询适飞空域和申报流程,拍摄、测绘、活动保障等有明确任务的飞行,应预留审批时间,切勿以“拍一段就走”替代合规手续。
单位和机构尤其是影视宣传、航拍服务等主体,更应完善内部合规审核,明确飞行计划、机型参数、作业区域和风险评估,确保人员具备相应资质与安全意识。
社会共治层面,鼓励公众依法举报危及公共安全的违规飞行线索,形成共同守护城市空域秩序的合力。
前景:随着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电子围栏等技术手段落地以及执法常态化推进,城市低空治理将从“事后处置”更多转向“事前预防、全过程监管”。
可以预期,合规飞行将成为行业与个人使用的基本门槛,规则意识将逐步转化为“默认动作”。
与此同时,围绕审批服务便利化、适飞空域信息公开、公众教育与培训等方面的配套措施仍需持续优化,让守法者更便利、违法者更难以侥幸,从而在安全底线之上释放无人机应用的正向价值。
空域安全是国家公共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这两起案件的查处既彰显了法治威严,也为无人机行业规范发展划出清晰边界。
在科技应用与安全管理并重的时代,唯有使用者严守法律红线、监管部门创新治理手段、社会各界形成监督合力,方能实现技术创新与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让无人机真正成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空中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