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2025年环境治理成效显著 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1.7%创历史新高

近日,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在新闻发布会上公布2025年12月及年度生态环境质量相关数据。

数据显示,12月份全省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1.7%,细颗粒物(PM2.5)浓度均值为39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均值为74微克/立方米。

水环境质量同步保持较好水平,74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中,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比例为95.9%,劣Ⅴ类水体比例为1.4%;在剔除自然本底影响后,33个地级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实现全面达标。

从“问题”看,甘肃地处西北内陆,部分地区冬季采暖期与静稳天气叠加,易出现污染物累积;同时,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及交通运输方式仍处于调整优化阶段,扬尘、燃煤、工业排放与移动源排放等多类污染源交织,治理任务呈现长期性、系统性特征。

水环境方面,黄河及其支流、内陆河流域点多面广,部分区域面源污染、城镇污水收集处理短板以及极端天气对水质波动的影响仍需持续关注。

从“原因”分析,本次数据背后体现的是多维度治理的叠加效应。

2025年,甘肃持续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围绕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实施协同管控:一方面加大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力度,强化全过程监管,减少二次污染风险;另一方面组织开展重金属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固体废物非法倾倒等专项行动,推动突出环境问题发现一批、整改一批、巩固一批。

与此同时,随着污染治理设施改造升级、排放标准约束趋严以及精细化执法监管不断加强,重点污染源排放得到更有效控制,为空气质量与水环境质量的稳定改善提供了支撑。

从“影响”看,优良天数比例提升与颗粒物浓度下降,将直接改善群众体感与健康风险暴露水平,有利于提升城市宜居度与公共服务质量;水质断面优良比例保持较高水平,意味着流域生态系统稳定性增强,也为农业灌溉、城乡供水安全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基础保障。

更重要的是,这些指标的改善向市场与社会释放出清晰信号:生态环境质量正从“阶段性好转”向“持续性改善”迈进,有助于带动绿色投资、生态旅游与绿色产业发展,增强区域综合竞争力。

从“对策”看,下一步需要在巩固成效基础上,进一步把治理重心从末端削减向源头减排、结构优化与系统治理延伸。

空气质量方面,应突出采暖季和重污染天气应对,强化工业企业错峰生产与深度治理,持续推进清洁取暖和散煤替代,完善扬尘精细化管控及移动源治理,推动多污染物协同减排与温室气体减排一体谋划。

水环境方面,应以断面达标为导向,进一步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处理和管网短板,加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与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提升流域联防联控水平;在饮用水安全领域,持续完善风险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体系,确保水源地稳定达标。

土壤与固废领域,则需健全固体废物全链条监管,严防非法倾倒反弹回潮,同时强化重金属隐患治理,推动“源头管控—过程监管—末端处置”闭环管理。

从“前景”判断,随着国家层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政策持续落地,叠加甘肃在能源、产业、交通等结构调整上的持续推进,未来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有望保持稳中向好态势。

但也要看到,气象条件波动、区域传输影响以及经济发展带来的新增排放压力,仍可能造成阶段性反复。

只有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持续发力,才能把“优良比例”转化为更加稳定、更加可持续的生态环境改善成果。

甘肃省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充分体现了全省上下坚定不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心和成效。

优良天数比例超过九成、水质优良比例接近96%等数据,不仅是一组组数字,更代表着人民群众生活环境的实实在在改善。

当前,生态环保工作已成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甘肃省将继续把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统一,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甘肃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