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精准补位 推动生态环保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

2月2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举行“检察公益诉讼守护壮美广西”新闻发布会。自治区检察院对应的负责人介绍,广西检察机关围绕绿色发展主线——突出“诉”与“治”并重——既依法提起公益诉讼,又注重推动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着力补齐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监督短板,以法治方式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问题:部分区域生态环境治理仍存在“易发点”和“薄弱环节”。一上,涉重金属污染、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不规范等问题易对土壤、水体和生态系统造成长期影响;另一方面,沿海沿江非法采砂屡禁不止,呈现“采、运、销”链条化特征,既破坏岸线稳定与生境结构,也带来防洪安全与航道安全隐患。生态环境问题往往跨区域、跨部门、跨环节,若仅依赖单一行政手段,容易出现监管断点和治理反复。 原因:从实践看,上述问题背后既有历史累积因素,也有现实利益驱动。一些地方矿业开发强度较高、产业结构偏重,对绿色转型提出更高要求;个别企业环保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规范。另外,非法采砂利润空间大、流动性强,单点打击难以形成持续震慑;部分领域还存执法协同不足、信息共享不畅、取证难等情况,造成“发现难、查处难、追责难”。鉴于此,通过公益诉讼推动跨部门联动、压实责任链条,成为打通治理“中梗阻”的重要抓手。 影响:生态环境问题不仅关系民生福祉,也直接影响产业升级与区域竞争力。重金属污染和资源破坏会抬升修复成本、挤压发展空间,影响农业生产安全与群众健康预期;非法采砂造成河口海域地形地貌改变,破坏红树林、滩涂等生态系统,影响渔业资源和海岸带防护功能。更重要的是,若监督链条存在缺口,可能导致生态损害赔偿难落实、问题整改易反弹,进而影响社会对法治化治理的信心与预期稳定。 对策:广西检察机关将合力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作为重点任务,以更严密的法治监督推动问题整改到位。在重点领域,持续加大涉重金属污染环境和破坏资源类案件办理力度,组织专项监督,立案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126件,依法提出追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诉请1.1亿元,通过“办理一案、治理一片”促进矿业权整合优化与产业绿色升级,为有色金属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在治理机制上,广西探索以一体化履职推动跨层级协同。针对茅岭江流域、茅尾海海域非法采砂突出问题,自治区、市、县三级检察院联动发力,推动对非法“采、运、销”全链条打击,并在治理实践基础上,促成地方立法完善规则供给,从制度层面压缩违法空间。随着整治与修复同步推进,昔日受损的入海口区域已建设成为生态公园,相关生态修复工程被列为防城港市十大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该案也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督促整治非法采矿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说明了以法治促进系统修复、以案例带动规范治理的导向。 前景:随着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深化,广西将继续把公益诉讼嵌入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推动监督从“末端纠偏”向“全链条治理”拓展。一上,围绕重点流域、重点海域和重点行业,强化线索发现与科技支撑,提升精准监督能力;另一方面,更健全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司法审判、生态损害评估与赔偿衔接机制,推动形成“惩治—修复—预防”闭环。业内人士认为,在绿色转型加速与高质量发展要求持续提升的背景下,以公益诉讼促进责任落实、以制度完善压缩监管盲区,将为广西守护生态底色、培育绿色动能提供更稳定的法治保障。

当公益诉讼从法律条文转化为实际治理效能,其价值已远超司法救济本身。广西检察机关以法治手段守护生态底线的实践表明,新时代的法律监督既要成为惩治违法的利剑,更应成为系统治理的有力工具。这种司法实践所体现的制度创新价值,正在重新定义法治力量在生态环保中的作用与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