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裁决内容:宪法权力归属有了明确答案 当地时间2月20日,美国最高法院就《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的授权范围作出终局裁决;法院以6比3认定,法律文本中的“监管”不包含征收关税的权力,并重申美国宪法已将征收税款、关税及进口税的权力明确交由国会行使,行政部门无权绕过立法机构,单方面推行大规模关税措施。 此次裁决的逻辑并不复杂:宪法条文清楚,权力边界明确。最高法院的结论与去年11月庭审期间释放的倾向性意见基本一致,市场并不意外。依照该裁决,特朗普政府此前援引IEEPA对加拿大、墨西哥多数进口商品加征25%关税,对中国多数进口商品加征10%关税,以及对所有贸易伙伴普遍征收至少10%、对数十个国家适用更高税率的所谓“对等关税”,均被认定缺乏合法依据。 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随后确认,上述关税自2月24日零时起停止征收。白宫虽公开表达不满,但很快撤销涉及的行政令。强硬表态与迅速回撤之间的反差,也从侧面说明该裁决的法律效力难以撼动。 二、历史镜鉴:最高法院裁决从未被总统公然推翻 从美国宪政实践看,最高法院裁决的权威多次经受考验,最终都得到执行。1954年,最高法院判定公立学校种族隔离违宪,时任总统艾森豪威尔虽对判决有所保留,仍依法派兵护送黑人学生入学。1974年,尼克松以行政特权为由拒绝配合“水门事件”调查,最高法院裁决后其不得不交出录音,并随后辞职。2023年,拜登政府的学生贷款豁免计划也因最高法院裁决而被迫搁置。 特朗普第一任期内同样有过类似经历。他曾主张总统在刑事调查上享有更广泛的豁免,并拒绝提供税务数据,但在最高法院裁定纽约州检察官有权调取相关记录后,也未能继续坚持原立场。 这些案例显示,在现行制度框架下,行政部门公开拒绝执行最高法院裁决的空间非常有限,政治代价也难以承受。 三、现实处境:特朗普缺乏公然对抗的政治资本 就当前政治环境而言,特朗普并不具备正面挑战最高法院裁决的民意与政治条件。其国内支持率已回落至约40%,共和党在众议院也仅以218席勉强维持多数。随着中期选举压力上升,执政党本就面临更窄的政策操作空间。若此时公开蔑视司法裁决,不仅会削弱执政正当性,也将为反对党提供集中攻击的把柄。 副总统万斯公开指责最高法院“不懂法律”,特朗普本人在社交媒体上抨击多数派大法官“不爱国”。这些话更多是对基本盘的情绪动员,而非真正的制度性对抗。 四、转圜之道:特朗普寻求法律框架内的变通路径 裁决公布当日,白宫随即改援《1974年贸易法》第122条款,宣布对全球进口商品征收10%关税,次日又将税率上调至该条款规定的上限15%。该连串动作表明,特朗普政府应有预案,并非临时应对。 但第122条款本身也存在明显法律风险。其适用前提是“美国出现大规模且严重的国际收支赤字”,而特朗普政府对外解释的理由是“大规模贸易逆差”,两者在法律定义与适用门槛上并不等同,容易引发新一轮诉讼。更关键的是,该条款有效期仅150天,未必足以覆盖完整的司法审查周期。多方分析认为,动用第122条款更像是争取过渡时间,为后续转向其他贸易法律工具铺路,而非作为长期政策安排。 此外,本次裁决未直接处理已征收关税的退还问题,而是将退税程序交由下级法院推进。据统计,依据IEEPA征收的关税总额已超过1750亿美元,涉及企业范围广,退税口径与程序仍有大量不确定性。特朗普公开表示,退税问题“很可能要打五年以上的官司”,暗示政府不愿主动推动大规模退税,这也可能在执行层面削弱裁决的实际效果。 五、国际影响:贸易秩序的不确定性并未消散 最高法院裁决在法律层面终结了特定关税措施的合法性,但美国贸易政策的整体走向仍充满变数。现行其他关税措施不受本次裁决影响,正在进行的贸易调查也将继续。特朗普政府频繁切换不同法律依据、反复制造政策不确定性,已持续扰动全球供应链与贸易预期。 对与美国贸易往来密切的经济体而言,此次裁决带来短期缓冲,但并不意味着贸易摩擦就此降温。美国国内贸易保护主义的政治基础仍在,政策走向仍需持续观察。
此次裁决并不意味着贸易摩擦画上句号,更像一次制度“校准”:它压缩了行政部门借紧急权力大规模加税的空间,却没有改变美国长期把关税当作谈判筹码和国内政治工具的倾向;对国际社会而言,更值得关注的是美国贸易政策能否回到更讲规则、更可预期的轨道;对企业而言,真正的确定性仍取决于稳定的法律授权、透明的政策程序,以及更少的政治化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