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企业负担较重与监管链条不够完整并存。过去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中,不少企业长期面临保证金占用时间长、手续环节多等难题,中小企业现金流压力尤为突出;同时,传统监管多集中在交易环节,对招标文件是否设限、评标过程透明度以及中标后履约等关键节点覆盖不足,容易出现“重交易、轻履约”“线上线下脱节”等情况,影响公平竞争预期和行业效率。 原因——制度标准不统一、信息化水平不均衡、约束机制偏弱是主要掣肘。一上,招标文件条款和操作细则不够明确,容易引发争议,也给自由裁量留下空间;另一方面,线下办理和人工操作占比仍高,抬升企业时间成本,也增加人为干预风险;此外,对违法违规和失信行为的惩戒、公示力度不足,守法者优势不够明显、失信者代价偏低,市场自我约束难以形成。 影响——改革从“减负增效”和“公平透明”两端发力,改善企业预期。巨野县住建部门以制度完善和数字化监管为抓手,推动招投标从程序管理向全周期治理转变。对企业而言,电子保函替代现金保证金,有效减少资金占用、提高周转效率,对中小企业稳经营、稳项目更为直接;对市场而言,在线留痕、远程评标和履约核查增强规则约束,压缩“暗箱操作”空间,让交易更公开、竞争更有序。当地企业普遍反映,电子保函办理更便捷、线上流程更清晰,信用记录对项目机会的影响更直接,也倒逼企业更加重视合规经营与履约管理。 对策——以“制度规范、全程监管、数字赋能、信用约束、协同治理”构建系统性方案。 一是强化制度供给,夯实规范基础。对照有关法律法规,持续完善本地配套制度,更新标准化招标文件文本,细化评审规则与操作要求,从源头减少条款争议,压缩不合理设限和“量身定制”空间;同时把好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合规审查关,推动应招尽招、依法招标,确保程序合规。 二是将监管链条延伸到“前中后”全周期,守住公平底线。事前加强招标文件合规排查,重点纠正排斥潜在投标人、设置歧视性条件等行为;事中运用在线监督、远程异地评标等方式推动“暗标评审”落实,提高评审独立性与客观性;事后强化履约核查,将投标承诺与现场人员、关键岗位到岗情况比对,依法严查转包挂靠等行为,推动招投标与施工现场管理联动,形成“中标即履约、履约可追溯”的闭环。 三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以数字化提升交易效率。推动公告发布、投标、开标、评标、公示等环节线上办理,减少企业跑腿和纸质材料成本;推广电子保函应用,缩短办理时间,降低资金沉淀,提升市场主体参与便利度;同步优化服务模式,让交易服务更标准、更便捷。 四是构建信用监管闭环,形成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并重的机制。完善建筑市场信用评价体系,将招投标违法违规、合同履约表现等纳入信用记录并依法公开,在招投标活动中强化信用结果运用;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使信用成为企业参与竞争的“硬指标”,推动行业从“被动合规”转向“主动自律”。 五是强化部门协同与能力建设,提升治理效能。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一线监管人员专业水平;与公共资源交易、发展改革、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建立协同机制,推进信息共享、线索移交、联合执法;依法依规处置投诉举报,完善纠纷化解与权益保障渠道,提升市场主体的安全感与获得感。 前景——以智慧监管为方向,持续巩固“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下一步,巨野县将围绕智慧化监管工具应用、信用评价更深嵌入交易规则、压实招标人主体责任等重点持续探索,推动监管从“事后纠偏”向“事前预警、事中控制、事后追责”升级。随着数据留痕更完善、部门联动更顺畅、信用约束更有力,招投标领域有望深入形成可预期、可验证、可追责的制度环境,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稳固的支撑,也为优化地方营商环境提供可复制的基层实践。
巨野县的改革实践表明,优化营商环境既需要直面问题的决心,也需要系统推进的办法;当监管从单一的“裁判”转向“监管+服务”并重,当制度安排真正落实为可执行、可追溯的治理能力,市场活力就能更充分释放。这场始于招投标领域的变革,意义不止于行业本身,也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可借鉴的制度创新路径。随着各项举措持续落地,以市场主体获得感为衡量标准的治理方式,有望在更多领域带来新的发展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