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一名教师因个人感情问题被认定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引发关注。原西高平小学校长陈某与同校已离异女教师交往,被认定不合格,影响职业发展,当事人提出异议并多方反映。 陈某生于1978年,2011年离婚。2023年6月,时任西高平小学校长的陈某与同校教师韩某确立恋爱关系。韩某生于1992年,2022年离婚,双方交往时均为单身。考虑到工作环境等因素,两人未公开关系。 事件转折出现2023年8月。韩某前夫周某通过不当手段获取两人私密信息,认为存在不正当关系并在网络发布内容。陈某报警后,公安机关调查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周某因在教育局办公楼散发含他人隐私的传单被行政拘留6日,另有两名涉案人员也受到行政处罚。 尽管公安机关对侵犯隐私和诽谤行为已作出处理,陈某的职业生涯仍受影响。区纪委接到举报后立案调查,陈某被免去校长职务并给予党内警告处分,随后调往其他学校任教,韩某的代课教师聘用关系也被解除。 2025年初,陈某所在学校开展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升竞聘。调取个人档案时,陈某发现自己2024年度师德师风考核为不合格。经询问,龙安区教育局表示,该认定依据区纪委处分决定,根据《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评价考核办法(试行)》涉及的规定,其行为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违反职业道德,可直接认定为师德不合格。 陈某不认可该结果。他认为自己与韩某交往时均为单身,属于正常恋爱,不存在道德问题。同时质疑考核程序,称此前并不知晓不合格结论,直到影响晋升才发现,缺少必要告知和申诉程序。 龙安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回应称,处分决定已送达本人并在校内公示,教育部门一直与陈某沟通解释政策。该负责人表示,当地对师德师风建设关注,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目前,陈某所在学校的岗位晋升工作已暂停,相应机构仍与当事人保持沟通。 这一事件折射出师德师风管理中的复杂问题。一上,规范教师职业行为是提升教育质量的重要保障;另一方面,如何界定师德失范的边界,如何维护职业规范与尊重教师合法权益之间取得平衡,是管理部门需要审慎思考的课题。 从法律层面看,陈某与韩某交往时均为单身,不涉及破坏婚姻关系或其他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对侵犯隐私和诽谤行为的认定,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了当事人主张。但从职业道德评价角度,教育部门认为其行为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这一标准的适用范围和判断依据仍有深入明确空间。 此外,师德师风考核结果的告知程序、申诉渠道和救济机制是否完善,也是此次事件引发关注的重要上。考核结果直接关系教师职业发展和切身利益,建立透明、公正、可申诉的评价体系,有助于保护教师合法权益、提升管理公信力。
师德建设贵在“严”,也成于“明”。对涉及师德考核与纪律处分的争议,既要坚持底线和制度刚性,也要用清晰规则、充分告知与可操作的救济机制来消弭疑虑。把标准讲透、把程序做实、把权益保障到位,才能让师德评价既有力度更有温度,推动基层教育治理在法治轨道上稳步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