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一女子离职后用抖音照片给删了,要求赔偿2万精神损失费的请求没被法院支持

咱就说这事,海口有个叫小美的妹子,之前在一家养生店打工,顺手帮店里拍了宣传照片,结果她离职以后,这家店还是继续在抖音、朋友圈、美团APP这些平台上用她的照片。小美后来一怒之下,把这事儿告了法院。法院审理的时候认为,养生店没经同意就用这些照片是侵权行为,得赔礼道歉,还得把抖音上的那些照片给删了。不过因为小美也没能拿出证据证明自己的社会评价或者精神上受到了什么大的伤害,所以她要求赔偿2万元精神损失费的请求没被法院支持。 法官是这么说的,虽然这照片是在职时拍的,但这时候养生店就只有当时工作宣传的使用权了。等到人走了关系断了,要是还想接着用人家的肖像,那就必须得重新拿到人家的同意才行。要是没拿到这个新的授权还敢用,那肯定就是违法了。 给老板提个醒吧,以后用员工肖像做宣传的时候,最好事先签个协议把使用范围、时间还有钱这些事儿都说清楚,特别是员工离职后还能不能用这事儿得写明白。要是没拿到新的同意书,赶紧把人家的照片给撤下来吧。 对打工的朋友来说也得留个心眼儿,平时给单位拍照或者拍视频的时候,最好多问几句这东西以后能不能随便用、能用多久。要是以后发现自己的脸被乱用了也别怕事大赶紧找对方商量解决办法,实在谈不拢就直接去法院起诉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