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聚焦“1571”战略扩大投资稳增长 2026年固投目标指向8%增速

扩大有效投资既是稳增长的现实需要,也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举措。内蒙古作为国家重要的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北方生态安全屏障,现代能源体系、新型电力系统、煤炭清洁利用、绿色算力等领域具有比较优势。但要把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和发展优势,仍需通过项目建设打通产业链关键环节。当前一些项目推进中还存在前期手续繁琐、要素保障不均衡、社会资本参与度不足等问题,需要通过制度创新来提升投资效率和预期稳定性。 按照规划,内蒙古2026年将实施重大项目3600多个、完成年度建设投资约1万亿元,支持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左右。这样的投资规模和结构安排,短期内有助于稳定经济运行、拉动上下游需求和就业;从中长期看,将推动现代产业体系建设与公共服务补短板同步进行,使"投资于物"与"投资于人"更紧密结合,通过提升供给质量来扩大消费、升级消费,增强经济内生增长动能。在国家推进"两重"建设的背景下,围绕重大战略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的项目,将在补齐基础设施、提升产业链韧性上起到重要支撑作用。 为此,内蒙古采取了四方面举措: 一是优化投资结构,拓展投资空间。既要稳住传统领域投资基本盘,也要着力培育新动能,推动更多符合高质量发展导向的项目落地。在产业层面,聚焦内蒙古特色优势的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加强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投资;在民生层面,持续加大民生投入,谋划一批"发展所需、地方所能、群众所盼"的项目,提高投资的公共性和普惠性。 二是管好用好政府投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通过优化政府投资结构、提升民生类投资比重、加强全生命周期管理,推动"硬投资"和"软建设"的系统集成,避免重建设轻运营、重规模轻效益。坚持正确的政绩观,明确底线红线,严防"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把有限资金用在最需要的地方。 三是促进民间投资发展,增强市场主导动力。针对民间投资面临的准入限制、堵点卡点和要素保障不足等问题,从扩大准入、强化保障、完善推介机制等综合施策,向社会资本推介优质项目,提升项目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同时规范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扩大范围和规模,拓宽社会资本参与渠道,形成多元化投融资体系。 四是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提升行政效能。发挥重大项目联审联批机制作用,以点上突破带动整体效率提升;升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系统,推动前期手续办理数字化、协同化,强化重大项目全生命周期调度管理,通过制度创新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为项目落地和开工建设争取时间。 从发展趋势看,扩大有效投资的关键在于"有效"二字:既要保持合理的投资强度,更要通过结构优化提升全要素生产率。随着重大项目滚动推进、民间资本参与度提高以及审批效率持续提升,内蒙古有望在稳投资中促转型,在促转型中提质量,推动能源资源优势与新质生产力培育相衔接。能否把投资增量更多引向产业升级、科技创新、绿色低碳与民生福祉领域,并通过规范治理与风险防控提升项目收益和可持续性,将决定投资对高质量发展的带动效应。

投资是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也是结构优化的重要抓手;内蒙古在新发展阶段提出的这诸多投资政策,既着眼于当前稳增长的需要,更立足于长期高质量发展的目标。通过优化投资结构、提升投资质量、激发投资活力,内蒙古正在探索一条投资驱动与创新驱动相结合、规模增长与质量提升相统一的发展道路。这不仅对内蒙古自身发展至关重要,也为全国扩大有效投资提供了有益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