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阵子,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判了个挺热闹的事儿。小谢怀孕的时候,老唐觉得儿媳受了委屈,好心给她转了650万让她买房安抚心情。结果夫妻俩后来离婚了,老唐反悔,把儿子和儿媳一块告了,非要把那笔钱要回来。法院最后认定这笔钱不是借的,驳回了老唐的全部请求。 2020年12月,小唐跟小谢结婚了,老唐还给儿子买了价值千万的婚房。可就在小谢怀孕后,夫妻感情出了岔子。小唐隐瞒了自己的婚史,还总是怀疑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的。无奈之下,小谢配合做了亲子鉴定,确认孩子是亲生的。可这事儿没能挽回感情,小谢一气之下提出打掉孩子离婚。 眼看事态恶化,老唐决定拿钱出来安慰儿媳。从2023年4月到6月这三个月里,他分三次往小谢账户里打款,总共给了650万,每一笔备注都是“购房款”。小谢用这笔钱在上海徐汇区买了套学区房,并且把房本写在自己名下。这原本是想保住孙子、修补婚姻的一招,结果却为后面的纠纷埋下了祸根。 孩子出生后也没能让夫妻俩和好如初。2023年9月两人分居了,后来小谢去法院起诉离婚没成功。就在这时,老唐突然变了卦,把儿子儿媳都告上了徐汇区人民法院。老唐在法庭上说这笔650万不是补偿款,是儿媳拿打胎威胁他借的钱,还拿出了儿子签的借条做证据。面对这种说法,小谢反驳说这是老唐主动给的补偿款和赠与款。 法院审理后发现了关键点:老唐只有儿子单方面的借条,没有证据证明儿媳知情或同意借款;另外这笔钱买的是写在小谢个人名下的学区房,不是为了夫妻过日子花的钱。最后法院判决驳回老唐的全部诉讼请求。这个案子提醒咱们大家,亲属间有大笔金钱往来一定要说清楚是赠还是借;婚姻的根本是要坦诚信任,猜忌和隐瞒只会让关系破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