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贸港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规定9月1日生效

中新社海口8月16日电 王晓斌在报道中透露,海南省新闻办公室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海南自由贸易港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规定》已确定在9月1日正式生效。该规定系全国首部地方性法规,明确了要在海南自贸港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 王晓斌指出,为了实现对不同区域的精准管理,该规定通过环境评价,按照大气、水、土壤等各要素划定了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其中,把那些需要特殊保护的生态空间和生态保护红线划为优先保护单元,对这类区域的管理非常严格,除了红线内的严格监管外,还对其他重要生态空间提出了限制开发的要求。 对于那些产业园区等环境污染较重、能耗高、风险大的地方,规定把它们归为重点管控单元。这类区域必须明确环境质量底线,还要有邻避设施建设和风险防范措施。而一般管控单元则涵盖了除上述两类之外的地区,主要是为了保持基本稳定的环境质量。 王晓斌介绍,为了确保政策落实到位,该规定加强了分区管控与环评、排污许可的联动。政府部门需要分别编制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并发布实施;各级自然资源等主管部门也需要在数据共享、平台联动等方面明确职责;同时还要推动数字化管控和人工智能技术的融合应用。 该法规的出台给海南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树立了新标杆。它不仅为当地的绿色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也为全国其他地区提供了有益的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