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进入新阶段,部分脱贫人口和低收入群体仍面临就业不稳定、技能不足、家庭负担较重等现实困难。一旦遭遇岗位流失、产业波动或突发风险,收入来源容易受影响,就业问题可能转化为返贫致贫风险。过渡期后,如何保持政策衔接、提升帮扶精准度和实效性,成为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的关键课题。 原因:一是部分地区产业吸纳能力偏弱,县域“就近就业”岗位供给不足,外出务工仍是重要增收渠道,但信息不对称、用工波动、权益保障等因素影响就业稳定。二是脱贫人口技能结构与市场需求存错配,尤其在家政、制造、服务等领域,技能等级提升、证书认可、就业对接等环节仍需打通。三是欠发达地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仍需加强,精准识别、动态监测和分层分类帮扶机制有待深入常态化、制度化。四是易地搬迁安置区、重点帮扶县等区域性困难相对集中,叠加交通、照护、就业半径等因素,返贫致贫风险更易集聚。 影响:就业是最直接的增收渠道,也是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支撑。健全常态化就业帮扶机制,有助于把阶段性纾困转为长期稳定支持,推动就业帮扶从应急式向制度化、可持续转变;有助于稳定务工规模和收入预期,增强脱贫人口自我发展能力;也有助于引导资金项目、公共服务与产业布局更加聚焦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形成稳岗扩岗、技能提升、兜底保障的闭环,提高风险应对能力和治理效能。 对策:指导意见提出六上政策措施,重点是保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将常态化就业帮扶纳入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着力防范因失业引发规模性返贫致贫。 一是更突出精准识别和动态管理。将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的防止返贫致贫对象以及欠发达地区纳入常态化就业帮扶范围,实行精准帮扶、动态管理;对退出政策后可能出现返贫风险的原建档立卡脱贫人口,继续提供就业帮扶支持,做到对象覆盖“应纳尽纳”、风险处置“早发现早干预”。 二是更注重岗位供给与就业组织化。坚持和完善劳务协作机制,创新发展劳务品牌,强化稳岗服务保障,促进有序外出务工。同时,把发展县域富民产业作为扩大就业的重要抓手,培育乡村特色产业,提升县域经济吸纳就业能力;支持就业帮扶车间盘活利用、提档升级,推动岗位从“有”向“稳”、从“量”向“质”提升。加大以工代赈项目实施力度,通过项目建设带动就地就近就业,并支持返乡入乡创业,拓展就业空间。 三是更强调服务与培训一体推进。常态化开展“志智双扶”行动,推行岗位匹配、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一体化的项目式帮扶,提升供需匹配效率。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家政服务职业技能专项培训等,推进乡村工匠培育工程,优化实施“雨露计划”,以更贴近产业需求的培训提升就业竞争力,促进稳定就业和职业发展。 四是更完善兜底保障和公益岗位开发。将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纳入就业援助范围,强化托底安置。继续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代缴政策,确保符合条件人员纳入支持范围。因地制宜开发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养护、防止返贫致贫信息采集与服务、敬老助残协管等岗位,起到公益性岗位“保基本、托底线、稳预期”作用。 五是更聚焦重点地区倾斜支持。依托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和定点帮扶等机制,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易地搬迁安置区开展一体化就业帮扶项目;在调整产业布局、组织就业帮扶行动、安排以工代赈项目时给予倾斜,鼓励东部地区企业到西部协作县投资兴业,并将重点帮扶县纳入高层次人才服务基层活动的重点服务范围,推动资源要素向困难区域集聚。 前景:随着常态化机制落地,就业帮扶将从“有没有岗位”进一步转向“就业质量与韧性”,形成产业带动就业、培训提升能力、服务促进匹配、保障托住底线的综合体系。下一步关键在于压实地方责任,强化部门协同和数据共享,推动劳务协作、岗位开发、技能评价、权益保障等政策同向发力;同时以县域产业发展和公共服务提升为支点,增强县域吸纳就业能力,让更多群众实现就近就业和稳定增收。通过把风险识别前移、资源配置下沉、就业服务做细,有望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夯实乡村全面振兴的人力基础和民生支撑。
从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关键在于把增收的路走稳走实;以常态化就业帮扶机制为抓手,既要在风险出现前精准识别、及时介入,也要在产业培育、技能提升、服务保障上持续发力。把就业这根“稳定器”做强做牢,才能更好支撑群众稳定增收,也为乡村全面振兴夯实民生基础和发展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