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三年重拳整治固体废物非法倾倒 清理超3460万吨

问题:固体废物产生量大、分布广,非法倾倒处置仍未得到根本遏制。我国人口规模和产业体系体量大,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农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年产生量超过110亿吨。与大气、水污染呈现明显区域性、流域性特征不同,固体废物污染更具“点多面广、隐蔽性强、反复性高”的特点。尤其是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等部分地区仍存在偷倒、乱倒、私设堆场等现象,容易形成环境风险隐患,并可能滋生利益链条,引发社会关注。 原因:多重因素叠加,导致“源头管控难、过程监管弱、末端处置紧”的矛盾突出。一上,城镇化进程带来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持续增长,部分地区消纳场所、转运体系和处置能力布局不均衡,合规处置成本较高,与违法处置的低成本形成反差,客观上诱发违法行为。另一方面,非法倾倒往往发生城乡接合部、行政交界区域以及山边、水边、岸边等监管相对薄弱地带,且常伴随跨区域流动、夜间作业、临时堆放等特点,增加发现与取证难度。再加上个别地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门协同衔接不够、信息共享不畅,导致问题易发生、易反弹。 影响:既关系生态环境安全,也直接影响群众生活品质。固体废物露天堆放或倾倒入河入沟,可能造成土壤与地下水污染、河湖水体富营养化或污染扩散;在极端天气下,还可能出现面源冲刷、污染外泄等风险。城乡接合部、村庄周边、道路沿线和溶洞等区域一旦被垃圾侵占,不仅破坏景观和生态系统,产生异味、滋生蚊蝇鼠害,也会抬高基层治理成本,影响群众获得感与安全感。对溶洞、矿坑等特殊地貌而言,垃圾进入后清理处置更困难,生态修复周期更长,风险也更隐蔽。 对策:以专项整治为抓手,强化“拉单子、过筛子”,推动从发现问题向治理体系完善转变。1月13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有关情况。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经国务院同意,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为期三年的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按照2025年6月印发的行动方案,整治聚焦城乡接合、行政交界等区域,以及山边、水边、岸边地带和矿坑溶洞等生态环境敏感区域,开展全面排查整治。推进过程中,一上开设问题线索征集专栏,鼓励群众提供线索,并同步收集网络线索;另一方面运用卫星遥感等技术手段提升发现能力,推动形成“线上线下联动、天上地下结合”的监管闭环。 从阶段性成效看,整治已取得进展。截至2025年底,全国共排查发现问题2.7万个,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问题分别占45%、33%和10%;已整改1.77万个问题,清理固体废物3460万吨。针对溶洞等特殊区域,全国排查6万多个溶洞,发现问题2435个,其中生活垃圾问题占93%;已完成整改2384个,清理处置垃圾等4.9万吨,部分溶洞自然风貌逐步恢复。上述数据表明,问题结构中建筑与生活垃圾占比较高,需要在源头分类减量、规范收运以及处置能力建设上同步发力;同时,遥感与群众线索相结合,有助于提高发现率、压缩违法空间。 前景:以行动计划实施为契机,向全链条、常态化治理推进,关键在于“压实责任、补齐能力、打通闭环”。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深化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巩固既有成果,推动从源头产生、运输转移、贮存堆放到处置利用的全过程监管更密更实。业内普遍认为,治理成效能否持续,取决于地方政府和企业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跨区域协同执法是否更顺畅,合规处置渠道是否更便利、更可负担,以及信息化监管、遥感巡查与群众监督机制是否形成常态。随着制度约束、技术手段和社会监督叠加,非法倾倒的发现概率和违法成本将深入提高,灰黑利益空间有望被持续压缩,固体废物治理有望从集中整治转向长效治理。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改善人居环境的现实需要;生态环境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聚焦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通过规划引导、精准治理与社会参与,已在一定程度上遏制非法倾倒多发态势。随着整治加快,固体废物管理体系将深入完善,监管能力有望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也将得到进一步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