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月8日从江西省水利部门获悉,该省首批水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正式对外发布,10个案例涉及违法占用河道岸线、擅自开采地下水资源、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即投入使用、水电站未按规定下泄生态流量等多个领域的违法行为。
这是江西省深入推进依法治水、严格水资源管理的重要举措。
此次集中公布典型案例,体现了江西省以案例为抓手、以法治为准绳的执法理念。
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剖析真实案件,既能让执法人员明晰执法边界和裁量标准,又能向社会各界传递依法治水的坚定决心,形成以案释法、以案促改的良好氛围。
当前,江西水资源管理面临的形势不容忽视。
一方面,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部分地区和企业在利益驱使下违法占用河湖岸线、超采地下水等问题时有发生;另一方面,水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日益严格,生态流量保障、水土保持等新型执法领域亟需规范。
这些现实问题对水行政执法的专业性、规范性提出了更高要求。
近年来,江西省将水行政执法视为法治水利建设的核心环节,在执法体制机制建设上持续发力。
省水利厅制定出台《江西省水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及配套裁量基准,将涉水行政处罚具体细化为141项裁量标准,同步建立行政处罚减免责清单,有效破解了不同地区、不同执法人员处罚尺度不统一的难题。
与此同时,该省还联合司法部门出台专门实施意见,从制度层面压实各级水行政执法主体责任,形成了上下联动、协调配合的执法格局。
在具体执法实践中,江西省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河湖库"清四乱"、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等重点任务精准施策。
数据显示,全省河湖库"清四乱"三年攻坚行动成效显著,累计整治各类问题6564个,拆除违法矮围80个,查处非法采砂堆砂案件78起。
在地下水资源保护领域,通过开展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查处各类违规开采利用问题65个,有力维护了地下水资源安全。
这些执法成果的取得,既源于制度建设的不断完善,也得益于执法方式的创新优化。
通过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运用科技手段提升执法效能,江西省水行政执法逐步走向精准化、智能化、规范化。
展望未来,江西省将继续深化水行政执法改革,不断提升执法质量和效能。
一方面,要持续强化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专业水平和法律素养;另一方面,要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打击涉水违法行为的强大合力。
同时,还应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水资源保护、自觉遵守水法律法规的良好局面。
从个案惩处到制度规范,从末端执法到源头治理,江西水行政执法正在形成"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良性循环。
在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战略深入推进的背景下,这种以法治思维破解水资源管理难题的实践,为全国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江西样本"。
未来如何平衡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关系,仍需在执法标准化、监管智能化等方面持续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