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司机酒驾撞死人,运输公司赔完钱后还可以找他去要钱

这是一件因为公交车上发生意外而引发的人命案子。2025年5月,长沙有辆公交车司机胡某喝醉了酒,开着车冲过了马路中间线,正好撞到了另一辆正常行驶的车。这次撞车非常严重,结果导致了多个人受伤,其中有个叫杨某的乘客没抢救过来就去世了。交警判定胡某要对这个交通事故负全责,那辆公交车的司机欧某还有车上的其他乘客都没责任。 杨某家里人就把负责运营那辆公交车的公司还有欧某告上了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他们要求赔偿一百多万块钱。这个案子的关键是,既然是别人开车撞到了公交车导致杨某死了,那么这家运输公司还要不要给杨某的家属赔钱? 法院觉得这个问题得从两个方面来看。首先是侵权的问题,就是胡某的酒驾行为直接伤害了杨某的生命。其次是合同的问题,因为杨某上车的时候就已经跟这家运输公司建立了一种运输合同关系。根据《民法典》规定,除非是因为杨某自己身体不好或者是他故意找茬,否则运输公司就得负责把他安全送到目的地。这次杨某死了没到地方,运输公司就得赔钱。就算是另外一个人撞的车,这个赔偿责任也不能少。运输公司赔完钱以后还可以找胡某去要钱。 不过呢,责任也不能全怪运输公司。法院还提到了一个叫“与有过失”的法律规定。就是说如果被害人自己也有错的话,责任可以稍微减轻一点。这辆公交车里面的一些地方标着禁止站立的标识,这些标识本来就是告诉乘客要注意安全的。杨某完全可以看清楚这些标识。既然他知道那个地方容易出事还偏要站在那里,就是没有好好保护自己的安全。 最后法院决定把这次损失的85%算到运输公司头上,剩下的15%是杨某自己的责任。至于欧某因为是在上班时开车出的事,所以他的责任由公司来承担。双方当事人都没上诉。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要想路上安全得多方努力才行。对于公司来说光贴个牌子还不够,得实实在在去管人、去管车。对于我们乘客来说买了票不是光坐车这么简单,也要守规矩、少管闲事、照顾好自己的身体才行。马上就要过年了大家都要回家过年了,这时候大家更要互相配合好让出行变得更安全更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