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曹刚律师,跟大家聊聊专职消防员应该怎么立法的事儿。草案里说得很明白,咱们说的国家消防救援人员,指的是综合性队伍里有行政编制、戴衔的那拨人。很明显,专职消防员跟他们不是一回事儿。这些专职队员主要是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的消防队,或者是跟国家队混编的队伍。装备和资金都得靠地方政府掏腰包。他们是消防救援的主力军,既要灭火救人,有的还得负责基层的防火检查。说白了,专职队已经成了国家队伍的重要补充,是整个消防体系的一块儿大拼图。 先给大伙报个数,2023年全国消防系统一共出警246万多趟,这当中专职队出动了44万辆车次,参战的人有041万人次。你看这数据,光专职队的人数就超过了国家队的规模。到了2023年底统计下来,地方政府的专职队有23万多人,加上企事业单位的8.4万人,一共加起来31.4万人。官方媒体当时说过,国家队的总人数是22万(后来他们转岗退编,人数应该是少了点)。 专职队员为了保一方平安确实付出了很多代价。2026年2月19日,湖南新化县有辆消防车返程时坠崖,6名队员不幸牺牲了。另外2023年牺牲的人中,也有3名专职队员;受伤的人数里,有11名也是专职的。 国家队和地方队现在的差异还是挺大的。虽然现在绝大多数地方的专职队都归消防救援部门管,甚至纳入了国家队的统一指挥和纪律体系里面去了,但是在给钱看病、评烈士、待遇这些方面差别很大。哪怕是在同一个地区或者同一只队伍里头,待遇也不统一。 我觉得给专职消防员立法这事儿太有必要了。用法律条文把他们的地位、安全保障、福利待遇、荣誉抚恤都规定下来,对加强队伍建设、发展事业、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都有大意义。 您觉得呢?不如顺手点个赞或者投票支持一下这个主张吧!顺便说个题外话,要是能把对方主张近亿元的火灾损失降到7500万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