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旅游条例》鼓励游客“七天无理由退货”

中新网8月1日杭州消息,曹丹报道。8月1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吴恩玉在发布会上说,为了让游客更舒心、市场更干净,新修订的《浙江省旅游条例》专门给旅行社加了一条规矩,要是在没问过游客的情况下擅自安排购物或者付费项目,游客回来后30天内都有权要求退货退款。至于那些担心买贵了的问题,《条例》还给旅游经营者提了个醒,鼓励他们推出“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承诺。 对于景区收费这块儿,吴恩玉提到了大家反映多的“小门票”、“小交通”问题。为了保证游客知道花了多少钱又能怎么玩,《条例》明确要求景区得把价格和所有收费项目在显眼处公示出来。除了收钱的交通服务,景区还得想办法提供别的路让人走,确保大家有选择权和知情权。 作为富民产业的旅游也得跟上时代。《条例》里面写着要把有乡村特点、民族特色和历史记忆的村子建起来,推动农业、文化和旅游一起发展。吴恩玉举了个例子,就是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搞的那个“两入股三收益”机制。村集体拿出资源资产入股,农民把土地经营权或者闲置资源也投进去,变成了资产和股金,农民也就成了股东。这样一来,农户和村集体就能拿到租金、薪金还有股金这三样收益。 吴恩玉最后说,旅游业不能只看游客来了多少,“拼流量”的同时还得“拼质量”、“拼留量”。《条例》的实施就是要把大家玩的热火朝天变成实实在在的民生温度,给乡村振兴添一把劲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