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创新社会治理模式 113名市民监督员助力文明城市长效建设

问题:文明创建进入“攻坚期”,短期改善如何转化为长期秩序 新一轮文明城市创建启动以来,吕梁街头不文明行为明显减少——志愿服务更活跃——交通秩序和环境面貌持续向好。但不少城市治理中,阶段性整治容易出现“反弹”:检查前集中治理、检查后松动回潮;少数点位改善明显,更多背街小巷治理难度较大。如何把“看得见的变化”固化为“摸得着的习惯”,成为文明城市创建从“达标”走向“常态”的关键一环。 原因:城市治理需要群众参与,末端发现与快速处置仍是短板 文明创建覆盖面广、细节多,仅靠职能部门日常巡查,难以覆盖全时段、全区域、全场景;而占道经营、车辆乱停、飞线充电、遛狗不拴绳等问题往往高频、分散、流动,对“及时发现、及时处置”提出更高要求。另一上,文明程度的提升不仅取决于管理力度,也取决于公众自觉和监督氛围。群众从“旁观者”转为“参与者”,治理信息才能更快汇集,处置流程才能更顺畅,成果才更可持续。 影响:113名“民间探头”上岗,推动治理触角向基层末端延伸 8月3日,吕梁市在滨河街道交通路社区举行聘任活动,113名市民受聘成为文明城市创建义务监督员。这支队伍覆盖离石主城区,并将随着工作推进向各县区延伸。监督员来自不同行业和岗位,熟悉社区情况,也贴近日常生活,能够对不文明现象持续观察、及时记录,成为城市管理的有效补充。 按照安排,监督员将佩戴统一标识,沿固定路线巡查,围绕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点位记录取证,并以“拍照+定位+情况说明”的方式上传至有关平台,形成可追溯、可核查的治理线索。此举有助于将文明创建从“部门推动”拓展为“社会共治”,在城市治理中营造“人人监督、人人维护”的氛围。 对策:从“发现问题”升级到“提出方案”,以机制化提升治理效能 吕梁市同步开展业务培训,明确监督工作的重点不在“挑错”,而在“促改”:让问题及时被发现、有效被处置、过程可跟踪、结果可反馈、最终闭环销号。培训通过案例讲解,引导监督员从“拍到问题”深入走向“提可行建议”,在微治理层面形成可复制、可落地的改进做法。来自医疗系统的监督员表示,将以更细致的观察寻找城市管理的“症结”,把职业经验转化为治理建议,表明了队伍多元化带来的专业补充。 从治理链条看,义务监督员制度的关键在于“用得起来”:一是明确巡查范围和重点问题清单,避免监督泛化;二是完善受理、派单、处置与反馈机制,确保上传问题件件有回音;三是建立常态化激励与约束机制,保障队伍稳定和工作质量。通过制度设计把群众监督嵌入城市治理流程,有助于提升治理的精细化、及时性和透明度。 前景:验收不是终点,长效机制决定文明成色 文明城市创建的阶段性验收可以检验成效,但决定城市文明成色的,仍是日复一日的公共秩序与市民习惯。义务监督员制度的推出传递出清晰信号:文明创建要从“集中攻坚”走向“日常维护”,从“他管我看”走向“我参与我受益”。随着覆盖范围扩大、平台机制优化,吕梁有望在市容秩序、公共安全、社区环境等领域形成更稳定的治理闭环,带动更多市民以主人翁姿态参与公共事务,推动城市文明水平稳步提升。

城市文明不是短跑冲刺,而是一场耐力赛。把监督的“探头”交到群众手中,既是对市民主体地位的尊重,也是在治理方式上的一次优化。当更多人愿意为公共秩序多看一眼、为不文明行为多问一句、为身边小事多尽一份力,文明就会从口号走进生活,从一时之美走向长久之治。吕梁的探索也表明,文明创建的关键不在于“谁来打分”,而在于“人人参与、处处有回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