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是地球三大生态系统之一,维护生物多样性、调节气候、净化水质等作用突出;近年来,我国把湿地保护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完善分级管理体系,湿地保护工作取得明显进展。 从保护体系建设看,我国已建立起纵横衔接、层级明确的湿地管理框架。国家林草局认定国际重要湿地82处,发布国家重要湿地80处、省级重要湿地1208处,形成从国际到地方的多层次保护网络。同时,我国认证国际湿地城市22个,数量位居世界首位,体现出湿地保护的覆盖面和系统性。 在具体保护修复上,我国推进了若干针对性举措。累计实施3800多个湿地保护修复项目,新增和修复湿地面积超过100万公顷,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湿地面积萎缩趋势。围绕沿海等特殊生态系统,我国开展红树林保护修复和互花米草防治专项行动,累计营造红树林9200公顷,除治互花米草9.73万公顷,为维护沿海生态安全提供支撑。 国家湿地公园建设与开放,让湿地保护与公众参与相互促进。903处国家湿地公园中,约90%向公众免费开放,每年吸引约3.2亿人次游客观光游览。这既有助于守护湿地生态,也提升了公众的生态意识,推动保护与合理利用形成良性循环。 在国际合作上,我国持续推进湿地保护国际履约,积极参与并贡献中国方案。国际红树林中心已正式成立并稳步建设,意向成员国增至20个,表明了我国在全球生态治理中的参与度和贡献。
从区域治理到全球协作,中国湿地保护的实践表明,生态保护与民生改善可以相互促进。当候鸟栖息的湿地景观成为全民共享的绿色空间,这条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道路,也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更多中国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