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2024年9月的时候,樊某和赵某开车撞了,结果双方商量好了把这事私了,以后谁也别追究谁。结果五天之后,樊某就反悔了,跑到医院住院,说是因为出车祸味觉没了。不过他也没拿诊断书和医疗费发票出来,就说赵某要赔钱。 他拿着证据要法院撤销之前的协议,让赵某赔他24950元。通许县法院审理之后觉得,那个协议当时是在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签的,意思也挺明确,没什么违法的地方。而且当时车祸的伤害已经在那了,他俩作为成年人应该明白严重程度和自己的损失有多少。再说这五天过去住院也不一定就是车祸导致的,不能瞎赖账。 法院最后就没同意樊某的请求,觉得那个协议还是有效力的。双方都得守信用,按当时说好的办。原告现在拿不出完整的看病记录,根本没法证明住院是因为这次车祸。所以法院驳回了他的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