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纠纷中,配偶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方的情况频频出现,引发关注。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婚姻存续期间的工资、投资收益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最高人民法院在(2019)最高法民再245号等判例中明确,此类赠与因违背公序良俗,应认定无效。实践中,维权之所以困难,主要集中在三上:一是财产性质界定不清,部分当事人未能区分婚前个人财产与婚后共同财产;二是证据收集零散,难以形成证明婚外关系与财产转移之间关联的完整证据链;三是处置方式不当,情绪化摊牌可能刺激对方加速转移财产,增加风险。北京某律师事务所家事部主任表示,较为有效的维权路径可按“三步走”推进:第一步,通过工资流水、房产登记等材料确认财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第二步,整合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形成“关系—财产—性质”相互印证的证据体系;第三步,在律师协助下及时申请财产保全,防止资产被转移。值得关注的是,2023年某地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典型案例中,赠与人使用共同财产为第三者购买价值380万元房产,法院最终支持了全额返还请求。法律界人士同时提醒,维权还需把握时效。依据民事诉讼有关规定,主张返还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随着电子取证手段逐步成熟,当事人也可通过公证云等方式固定微信聊天记录、支付记录等电子证据,弥补传统取证的不足。
婚姻中的财产安全,既需要当事人在关系层面冷静处理,也离不开依法维权的理性选择;面对疑似婚内不当转赠——与其陷入情绪对抗——不如把重点放在证据是否完整、程序是否规范、措施是否及时。依法厘清共同财产边界,用证据和规则解决争议,才能更有效守住应有的权益底线,也为家事纠纷的有序化解提供更可行的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