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开电动二轮车逆行撞人获赔4.9万

这事儿得说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济南市莱芜区,王某开着电动二轮车沿着大街由西往东逆向行驶,这就撞上了正常直行的管某,把人家摩托车撞得稀碎。俩人当时都受了伤,管某被送去医院住了29天总算捡回一条命。交警来了后认定,这起事故完全是王某逆行造成的,责任全在他身上。 管某出院后就把王某告到了法院,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这些加起来差不多4.9万。王某却说自己是非机动车,对方是机动车,这事儿得各担一半责任。 法院审理的时候觉得王某确实有错,他的逆向行为直接导致了管某受伤。不过考虑到机动车通常比非机动车更快更重、更难躲避,法律对机动车的要求也就更高。最后法院判王某得赔90%的损失,把不合理的部分扣掉后,总共给管某赔了2.7万多。 南市莱芜区法院民事审判一庭的副庭长还解释了为啥非机动车也要赔机动车的人损呢。《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没说非机动车不能赔机动车一方的人损。第一是《民法典》规定谁有错谁担责;第二是机动车本来就危险得多;第三是财产损失可以找保险公司赔,可人命是多少钱都买不回来的。所以法院判非机动车方赔机动车方的人损就行,不用管车子坏了多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