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缅北明家犯罪集团11名主犯死刑 跨国电诈案彰显中国法治决心

一、犯罪集团的形成与运作机制 以明国平、明珍珍等家族核心成员为首的明家犯罪集团,自2015年以来在缅甸果敢老街、石园子、清水河等地设立多个园区,逐步搭建起组织严密、分工明确的跨境犯罪网络。该集团招揽巫鸿明、罗建章、蒋吉等多名“金主”入驻,并提供武装庇护,为电信网络诈骗、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条件。这种以武装撑腰的“保护伞”模式,使涉及的非法活动得以长期存在并持续扩张。 二、犯罪的严重性与社会危害 明家犯罪集团涉案范围广、危害后果严重。最高人民法院认定,该集团涉诈、涉赌资金超过100亿元。更为严重的是,该集团对不服从管理、无法完成任务的电诈人员实施系统性暴力:殴打、虐待、铐在老虎笼旁威吓、关进“小黑屋”禁闭等手段在多个园区屡见不鲜。相关行为造成14名中国公民死亡、多人受伤,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三、司法审判的严肃性与规范性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以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非法拘禁、诈骗、开设赌场等罪,一审判处明国平、明珍珍、周卫昌、巫鸿明、吴森龙、傅雨彬等11人死刑。被告人上诉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于2025年11月25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最高人民法院复核确认,认定各被告人所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犯罪性质特别恶劣,情节、后果特别严重,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最终,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11人死刑,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依法执行。案件审理与复核程序依法推进,反映了司法审判的严肃与规范。 四、被告人的认罪态度与法治意义 庭审中,明珍珍表示:“造成今天这样的局面,我感到很愧疚,如今我也深刻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为自己以前的无知和愚昧感到懊悔。对不起,我愿意去承担该由我承担的责任。”其认罪悔过态度,不能减轻所犯罪行的严重性,但也表明司法程序在事实认定和依法裁判上的公正与严谨。案件同时向社会清晰传递出信号:违法犯罪无论规模多大、势力多强,终将依法受到惩处。 五、打击跨境犯罪的现实启示 缅北“四大家族”系列电诈案已入选“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5年度十大案件”评选,反映出其在法治建设中的典型意义。该案的侦办和审判,体现了公安、检察、审判机关打击跨境犯罪的持续力度和有效举措。也表明,随着国际执法合作深化以及国内法治体系健全,跨境犯罪活动空间正在收缩,逃避法律追责的可能性不断降低。

跨境电信网络诈骗危害深、链条长、变异快——既侵害群众切身利益——也对社会治理能力提出直接挑战。对缅北明家犯罪集团依法严惩,发出法治不容挑战、正义不容交易的明确信号。更织密制度防线,提升协同治理效率,扩大社会参与,才能持续筑牢反诈屏障,让群众在网络空间更安心、更有保障,让法治在守护生命与财产安全中发挥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