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传媒网】汉中一男子车祸后赔了40万,法院判他只赔2169元

把孙立昊洋、马金顺和王巧利这三位通讯员凑在一块儿,聊起2025年3月那场在陕西省汉中市城固县发生的交通事故纠纷。事情是这样的:当时张某开的小车撞了王某骑的摩托车,交警认定责任全在张某。王某伤得不轻,出院后经过鉴定,法院判张某和他的保险公司赔了一共41957元,里面包含一笔司法鉴定出来的后续治疗费8000元。到了2025年7月,王某去做后续治疗的时候傻眼了,这一遭下来实际花了4959元,比判决书上的8000元多了一截。 王某拿着单据去找张某和保险公司要钱,没想到对方拒绝了。为了要回这个差额,他又把两被告告上了城固县人民法院。法官一看这事儿有点意思。一般情况下,如果一开始按鉴定意见赔了后续治疗费,后来病情没大变化也没有新疗法出来,哪怕实际花的多也不重新算账。但要是病情真变了、治法变了,导致实际费用比鉴定的高出太多,那就是新情况。 法官给这次官司算了笔账:确认有差额存在是一回事,还要看后续治疗的改变程度够不够大。最后法院判下来只赔2169元。法官提醒大家打官司要抓准时机:如果当时司法鉴定做得好拿到了钱就得认账;要是后来病情恶化或者治疗方式变了导致花的钱明显多了出来,还能再去打官司要差额。 总之呢,这种案子得看当事人是不是因为客观伤情发展导致治疗措施变了。像这次王某的情况就符合条件,法院就支持了他要部分差额的请求。大伙儿以后遇到类似问题可要把这层窗户纸给捅破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