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管三必须”是个大亮点

《内蒙古自治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里头的“三管三必须”可是个大亮点!咱们把这块儿掰碎了聊聊。 首先得管行业。像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这些部门,以前只管工程,现在不管怎么也得把欠薪这块儿盯紧了。不管是因为违法发包还是转包导致的,这些部门都得担起责任去督办。财政部门和这些行业主管部门还得盯着钱袋子,看看政府投资项目的钱是不是按合同规矩打到了农民工的专用账户里。人社部门和其他部门也得经常去工地、工厂这些地方查查情况,遇到违法乱纪的立马处理。 其次是管资金。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批项目的时候,得先查清楚钱从哪儿来。财政部门也得按预算及时拨款。建设单位要是敢不按合同往农民工账户里打钱,这些部门都得管。政府和国企投资的项目可别让施工队垫资建,也别去背上隐形债务或者擅自把投资概算往上提。谁要是敢挪用这笔钱,那绝对不行。 最后是管项目。旗县以上的人社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得派专人每月去现场看看,专门记录下来上传到平台。政府还得指定好谁是园区里的工程主管部门,按前面的规矩来。像住建、交通这些部门平时还得预防欠薪发生,通过信息化手段把项目的信息和用工情况连上网,盯着用人单位落实保障制度。 至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那边呢,也得加强对国企的指导和监督,让国企依法及时把工资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