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群众出版社把《我的前半生》搬上银幕,这就把溥仪死后留下的版权纠纷给惹起来了。一直跟着溥仪的第五任妻子李淑贤,非要独占这本畅销书的版税,结果跟当时负责这本书的李文达对簿公堂。《我的前半生》其实不光是溥仪一个人写出来的,李文达在第二稿的时候还找了好些人帮忙改,中国的学者、文学界人士,甚至政府领导都参与进来了。就连老舍这样的大作家,也给修改提过意见。这么多人一起努力,才让这本书成了一本记录历史的文化工程。 其实溥仪当了三次皇帝——晚清的最后一位皇帝、张勋复辟时的傀儡,还有伪满洲国象征性的皇帝。这些称帝的经历对他来说都是屈辱和空洞的荣光,他就像一个被人操控的木偶,根本没有属于自己的命运。他后来在抚顺战犯管理所开始整理自己的一生,把那些苦涩的往事写成了这本书。尽管内容很悲伤,但这本书成了畅销书。可惜溥仪走了以后,李淑贤为了争夺遗产打了足足十年官司。 1996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于判了:版权归溥仪个人所有。李淑贤作为遗孀拿到了这本书的唯一继承权。但命运又捉弄了她一次。1997年李淑贤因病去世,享年72岁。溥仪的一生充满了悲哀和无奈,《我的前半生》记录了他与时代的碰撞还有与命运的较量。他把这段不堪回首的往事整理成书,却没想到变成了命运的又一个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