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尘封十二年的信用卡诈骗案近日在深圳画上句号;2011年10月,陆某伙同他人在福田区以"捡钱分钱"为由实施诈骗,涉案金额逾万元。案发后两名同伙相继落网,陆某虽退还赃款却选择出逃,此决定让他在古稀之年付出了沉重代价。
一时贪念可以诱发犯罪,一念侥幸往往拉长代价。此案说明,法律的追究与制度的宽容并不矛盾:违法必究,但主动投案、真诚悔罪者依法可获从宽处理。对普通公众而言,提高防骗意识、保护好个人信息是自我防护的第一步;对涉案人员而言,尽早投案、如实交代、积极赔偿,才是将损失降到最低、重新回归正轨的现实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