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资源。
随着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深入推进,优质水资源供给保障成为区域协同发展的关键环节。
全国政协委员、民革浙江省委会副主委朱新力近日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应强化区域统筹意识,完善优质水资源供给体系,为长三角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十五五规划建议明确提出提高水资源集约安全利用水平的要求。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也强调要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朱新力委员指出,近年来,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水安全保障规划、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等政策相继落地实施,区域协同供水取得明显成效,但在实际工作和调研中,他也注意到当前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从供给侧看,长三角地区优质水资源总量相对紧缺,难以满足区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求。
从体制机制层面分析,跨区域协同供给体系尚不健全,各地在水源调配、管网建设、应急响应等方面缺乏统一规划和协调机制。
从法治保障角度观察,跨区域调水成本分摊、节水技术改造支持等政策呈现碎片化特征,市场化、法治化保障能力与一体化发展要求存在差距。
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制约了区域水资源的优化配置,也影响了长三角地区民生保障水平和区域安全稳定。
水资源供给不足可能导致部分地区生产生活用水紧张,协同机制不畅则容易引发跨区域水事纠纷,法治保障缺位将增加水资源管理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针对上述问题,朱新力委员提出了系统性解决方案。
他强调,必须树立区域一盘棋意识,强化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
具体而言,应以长江、钱塘江、太湖、淮河等主要水系为骨架,加快构建长三角一体化水网,打通跨区域骨干输水通道,形成互联互通的水资源配置格局。
在具体实施层面,朱新力委员建议推进一体化配置机制建设。
通过推动沪苏浙皖四省市水源互联、水厂互通、管网互连、调度互济,建设区域统一调度平台,实现水量、水质、水压、应急等方面的一体化管控。
这种系统化的配置方式,能够有效提升区域水资源利用效率,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法治建设是保障区域水资源协同供给的重要基础。
朱新力委员特别强调,应深化法治建设,贯彻落实国务院生态保护补偿条例,研究制定长三角跨省调水管理条例,统一区域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执法标准。
他建议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为突破口,探索建立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共治格局,为全国区域水资源协同管理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从长远看,构建完善的区域水资源供给体系,不仅关系到长三角地区当前的发展需求,更关系到区域可持续发展的未来。
随着气候变化和经济社会发展,水资源供需矛盾可能进一步加剧,提前谋划、系统布局显得尤为重要。
通过加强区域统筹,完善法治保障,创新体制机制,长三角地区有望在全国率先建成高效安全的区域水资源供给体系。
水脉即国脉,长三角水资源协同治理的探索,不仅关乎1.6亿群众的民生福祉,更是对"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中制度型开放的生动实践。
当奔腾的长江水与精密的制度设计相遇,必将激荡出更强劲的发展动能,为世界级城市群建设注入源头活水。
这片土地上的治水智慧,或将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新的区域治理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