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夕快到了,江苏省高院和妇联联手出了个关于彩礼纠纷的指导意见,教大家怎么界定彩礼和普通的小礼物,还把返还的规则也讲透了。 那个谈恋爱时在情人节、生日、元旦这种特殊日子转账520、999、10001这种的,就算分手了一般也不用退。比如张某和陆某,2022年4月开始谈,2023年5月订婚时给了18.8万礼金。后来他们住了一年多,最后分手打官司,法院觉得节日的钱是心意,不算彩礼,但这18.8万要退回部分。 要是没领结婚证也没一起住过,反悔了就得全退。丁某家为了娶刘某,凑齐了16.6万礼金,还买了辆30万的车。可最后没结成婚,女方只还了车,法院判她得把16.6万全吐出来。 要是未婚先孕又分手了,还得看情况退多少。王某给了白某11.8万彩礼后两人同居了,白某还怀了孕,后来两人吵翻分手。法院看他们确实生活过,还有妊娠经历,没让女方把11.8万全还。 要是结了婚又离了,“闪离”的情况也有讲究。吴某给了李某一百多万礼金和首饰当彩礼,两人2023年5月开始恋爱,6月结婚仪式后一起生活了几个月,9月才领证。最后因为琐事闹掰离婚,法院觉得他们共同生活时间短,彩礼数额又大,就判李某退回大部分钱。 总之呢,是不是算彩礼得看有没有结婚目的,分手或者离婚时退不退看大家有没有真的住在一起、有没有生孩子这些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