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男子想给自己放个假被车撞骨折

王某刚从公司离职,想给自己放个假,结果被一辆车给撞了,弄成股骨骨折,还在医院里躺了好久。交警判定是孙某全责,王某无责。出院后,王某想和孙某还有保险公司谈赔偿,但误工费怎么算成了大问题。王某说自己月薪1.8万,银行流水和纳税记录都能证明。孙某不同意,觉得他现在没工作没收入,就不应该给误工费。保险公司也让他提供公司出具的证明。 事情谈不拢,王某把孙某和保险公司告到了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法院。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虽然离职了,但之前有3年的稳定收入,具备劳动能力。这次车祸导致他骨折,让他300天没法工作挣钱。所以法院支持他要误工费。 那么具体要赔多少呢?法院看了他的劳动合同、银行流水和纳税证明,发现他事故前3年的年收入分别是166960元、208248元、212562.32元。考虑到行业特点、工作年限等因素,法院给了个公平合理的数额——1632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