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这几天(6日)开了个新闻发布会,说说这阵子大伙儿关心的国家司法救助的事儿。虽说给了12.86万困难群众总共有25.61亿的救助款,这笔账算下来平均到每个人头就有21597.06元,但您知道这笔钱是从哪儿来的吗?是中央财政给地方补贴的,不过也是地方财政先把预算安排好。 至于今年的情况嘛,这三年法院一共办了9.28万件救助案子,最后定下来救助9.04万件,相当于帮了12.86万人脱困。为啥咱们现在提起这事感觉越来越顺溜?其实是因为现在的救助条件变得更宽泛了,不管是高级法院还是中级、基层法院都已经把司法救助委员会给搭起来了。大家伙儿看一眼,现在高级法院百分之百都有这个委员会,中级法院里面有94%也都有,至于基层法院那更是占到了70%。 话说回来,像刑事案件里的被害人最倒霉。这些人受的伤往往是最狠的,想要求个赔偿又比登天还难,所以他们才会更急着盼着能拿到这笔钱。这就好比一场大雨里有人在风口浪尖上没了去处,我们这时候要是不去撑把伞,那公平正义的阳光可就照不到他们头上了。 不过这事儿还得说明白:这种司法救助只是社会保障制度里头的一小块补丁。要是一个人日子过得一直苦哈哈还需要接济,单靠这一块肯定不够用。到时候还得靠行政部门和民间的慈善组织一起使劲儿,把各种社会力量都发动起来才行。毕竟光靠法院自己一个劲儿地砸钱也不现实,咱们得想办法让这个司法救助能跟其他的救助体系顺顺当当地接上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