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卓浩律师事务所的张建律师认为,这个案子很典型,咱们得从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入手来看。他先说,牟某的行为确实符合盗窃罪的定义。这里的关键在于,她有没有把东西据为己有的心思,还有是不是偷偷摸摸地做了这事。刑法里说的“盗窃罪”,就是看你有没有存心非法占有的目的,还有是不是偷偷把别人东西拿了。这次牟某在符阳街道符阳路的台球厅陪丈夫打球,那个王先生打完一局后,顺手把外套扔在沙发上,一叠钱从兜里滑了出来。王先生没注意,还在那儿专心致志地打球呢。 牟某呢,看到了这一幕,她观察了好几分钟,发现王先生还是没反应,周围也没人瞅着她。趁这个空当,她用自己的外套迅速把钱裹起来,假装没事似的去了卫生间,把这1600元的现金藏进了自己的包里。后来王先生打完球发现钱没了赶紧报警。警察一看监控就把牟某给锁定了。1月26日早上10点左右,民警在牟某家里把她给抓了。 审讯的时候牟某还说自己“一时糊涂”,可张建律师分析说这不光光是糊涂这么简单。他觉得这事儿的核心原因并不是东西还在人手上没脱离控制,而是她真的实施了盗窃行为。从主观上讲,牟某肯定知道这是王先生的钱还想把它拿走;从客观上讲她是偷偷摸摸用外套裹着把钱带走藏起来的。虽然是在公共场所干的坏事,只要嫌疑人自己觉得没被人发现,那就是偷偷拿东西。 四川一上律师事务所的林小明律师也觉得是这样的道理。他说根据法律规定只要是别人还在控制着的东西(比如放身边座位或者没锁的车里),你未经同意就拿走那就是盗窃。这1600元的现金滑落地面后仍旧在王先生的控制范围内呢。 所以这次合江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合江中队的民警接手后就展开了调查。因为王先生在合江县符阳街道符阳路打台球的时候丢了钱报警了啊。经过查看监控还有走访现场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牟某。 林小明律师觉得这事儿特别说明一个问题:咱们千万不能以为“别人没拿在手里或者没看见我拿了就不算偷”。只要财物还在所有权人合理的控制范围内你擅自拿走就可能构成盗窃罪。 这起案子发生在今年1月25日19点左右。 被抓的是女子牟某她丈夫是在陪他打球的时候发生的事儿啊。 目前牟某已经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了案子正在进一步办理中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