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涉企执法边界不清,越权措施干扰正常经营。典型案例显示——2025年3月——湖南某市某区城管局向一家燃气企业下达停业整改通知,并要求主管部门取缔企业合法经营手续。企业认为上述做法存越权、影响生产经营等问题,于2025年5月向区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构反映情况并申请依法监督。经核查,区城管局在不具备相应处罚权限的情况下采取处置措施,属于超越法定职权的行政行为,并对企业正常经营秩序造成直接影响。 原因——改革后权责调整理解不到位,执法协同机制存在缺口。调查指出,按照当地机构改革和权力配置调整要求,自2024年7月起,城市管理领域行政处罚权统一由市级城管部门集中行使。区级部门仍沿用以往做法,未能及时依据最新权责清单更新执法依据和程序,导致在处置具体线索时以“惯性处置”替代“权限审查”。从治理角度看,执法权上收后,如果移送衔接、案件流转和信息共享等配套机制不完善,基层单位在发现问题时容易出现“想管但无权管”“先处置后核权”的偏差,进而引发越权执法。 影响——损害企业预期与行政公信力,增加制度性交易成本。涉企越权执法往往带来连锁影响:一上,停业整改等强制性或类强制性措施会直接造成经营中断,增加合同履约风险,影响员工与供应链稳定,进而波及行业服务保障。另一方面,越权行为削弱依法行政的权威,易引发市场主体对政策稳定性和执法一致性的疑虑,推高合规成本与沟通成本。更深层次看,若权责边界长期模糊,跨层级多头执法或“无授权执法”将扰乱执法秩序,不利于营造统一、规范、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对策——“纠偏+建制”同步推进,压实职权法定与监督闭环。针对此案,区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构依法开展监督,明确指出在处罚权已上收市级的情况下,区城管局无权作出停业处置,并制发监督意见书督促限期整改。区城管局随即撤销越权作出的行政行为,并与市级城管部门完善工作衔接,建立发现违法行为后移送市级查处的机制。该处置体现两点导向:一是监督纠错要及时,避免企业损失扩大;二是整改不能止于撤销个案决定,还应通过对照权责清单、优化流程和完善协同机制,把“不能越权”落实为“制度上越不了权”。在更大范围内,还需推动执法部门定期开展权限复核与执法培训,形成“执法前查权限、执法中守程序、执法后可追溯”的常态要求。 前景——明确权责边界、强化跨层级协同将成为规范涉企执法的重点方向。司法部在发布案例时强调,随着跨层级、跨领域执法不断推进,必须更厘清行政权责边界、杜绝越权执法,这是保护企业合法经营权益、维护行政执法秩序的关键。可以预见,下一阶段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将更注重“权随事走、责随权定”的制度安排:一是以权责清单为基础,推动各层级执法事项更清晰、更标准;二是以案件移送和联合处置机制为抓手,打通权限集中后基层发现问题的处置通道;三是以监督问责和典型案例通报为牵引,促使执法部门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提升执法公信力和市场主体感受。
这起越权执法案件的妥善处理,反映了行政执法监督机制的作用正在显现。改革过程中,权责边界在实践中容易出现模糊地带,需要更多典型案例来厘清规则、形成参照。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过程中——每一次对越权行为的纠正——都是对权力规范运行的强化,也是维护公平有序营商环境的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