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进入关键调整期。随着第二轮土地承包陆续到期,如何既保障农民权益又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求,成为"三农"工作的重点。中央财办副主任、中央农办主任韩文秀指出,这项工作具有政治性、政策性、群众性三重属性,必须保持历史耐心与政策定力。 从现实看,我国"人均一亩三分地"的基本国情决定了小农户经营将长期存。全国2.3亿农户中,经营规模10亩以下的占比超过70%。这种分散化既制约农业生产效率——也影响农民收入增长。同时——城镇化加速导致农村劳动力持续外流,"谁来种地"问题日益凸显。 针对这个矛盾,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作出系统部署:29个省区市将全面铺开二轮延包试点,核心是落实"大稳定、小调整"原则。"大稳定"要求确保90%以上农户承包地保持现状延包,杜绝借机调整或收回;"小调整"仅针对特殊情形,须经集体经济组织民主程序审批。农业农村部有关负责人透露,前期在50个县开展的试点已形成"一村一策""村民议事会监督"等成熟经验,将为全国推广提供范本。 在发展路径上,政策突出"双轮驱动":一上规范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禁止行政强制流转,建立全国统一的流转合同示范文本;另一方面重点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2023年统计显示全国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已达95万个,服务面积超过18亿亩次。中国农业大学专家分析,这种"服务规模化"模式既能维护小农户承包权,又能实现农业生产集约化,是符合国情的现代化转型方案。 对于新型经营主体的培育,政策作出精准区分:家庭农场侧重提升生产经营能力,计划到2025年培育超100万家;农民合作社开展质量提升行动,重点清理"空壳社",强化联农带农功能。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表明,这些措施有助于构建"小农户+社会化服务+新型主体"的立体化经营体系。
土地延包工作涉及亿万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长远发展。今年在29个省区市全面开展整省试点,既深化了前期探索,也是推进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完善的重要举措。通过坚持"大稳定、小调整",规范工作程序,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我国正在构建既保护农民权益又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新型经营体系。这诸多举措的落实,将为解决"谁来种地"问题提供制度支撑,为农业农村现代化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