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么个故事,大概发生在2011年和2012年那会儿。当时卢某和杜某甲结了婚,后来生了个儿子叫杜某乙。不过这婚姻也就维持了一年多,两人在2012年11月就协议离了婚。离婚的时候他俩写好了协议,杜某甲有权利每个月去看一次儿子。但是这协议写归写,真到了日子,杜某甲一次也没去过。直到十几年过去了,孩子都长到青春期了,才逼着法院给爸爸发传票,让他履行探望的义务。法院一看这事觉得挺严重的。最高人民法院在1月4日专门把这个案子当作典型案例发出来给大家看。其实案子很简单,但看着让人难受。父母离婚本来不应该是孩子失去父爱的理由啊。法院最后下了判决,不光是让爸爸去看孩子这么简单。他们还给杜某甲发了个家庭教育指导令,说白了就是逼着这个当爸的学点怎么带孩子的知识。为了防止他再耍赖皮,法院还找了区妇联一起监督。最后通过调解,杜某甲同意每个月至少看一次儿子,或者在网上打打电话保持联系。因为怕父子俩多年不见太尴尬,法院还特意找了个专业社工帮忙牵线搭桥。这下父子俩终于见上面了。回访的时候发现儿子成绩变好了,状态也挺不错的。这说明司法干预确实起了作用。 说白了就是,法律不能光有威力,还得有点温度。最高人民法院通过这种强制手段把父亲拉回了孩子身边,又用指导令加上社会工作者帮忙这种方式把关系给修补好了。这对那个杜某乙来说真是个大喜事。这个案例告诉大家一个道理:哪怕离婚了,父母对孩子的抚养教育责任也不能丢。国家司法机关有能力通过创新手段守护孩子的权益。 这种做法既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也是为了让家庭和谐、社会稳定。所以说司法干预助力家庭教育责任回归,确实是件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