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浙海域潮流能、波浪能可开发量超7000万千瓦 我国海洋能规模化利用迈出关键步伐

我国海洋能开发迎来重要节点。

自然资源部3月13日公布的专项调查表明,仅浙江、福建两省海域的潮流能、波浪能理论开发潜力就达7000万千瓦,这一数字相当于三峡电站装机容量的3倍,可满足长三角地区核心城市群的年用电需求。

这一数据的发布,标志着我国在海洋可再生能源领域迈出关键一步。

作为全球少数具备完整海洋能技术体系的国家,我国近年来加速推进清洁能源多元化布局。

海洋能因其储量巨大、可再生性强、环境友好等特性,被列为"十四五"能源战略重点。

自然资源部海洋战略规划与经济司副司长孟庆垒介绍,通过六部门联合实施的《关于推动海洋能规模化利用的指导意见》,目前已构建起从资源调查到技术示范的全链条推进机制。

技术突破为规模化开发奠定基础。

国内首套兆瓦级潮流能发电机组"奋进号"持续稳定运行近4年,其单日发电量可满足2000户家庭需求;全球领先的"南鲲号"波浪能装置实现日均1.2万千瓦时发电效能;创新研发的半潜式波浪能养殖平台更探索出"发电+渔业"的复合利用模式。

这些示范项目的成功,验证了海洋能技术的商业化可行性。

资源普查工作同步取得进展。

通过高精度遥感、海洋立体观测等技术手段,已完成闽浙海域精细化调查,建成首个全国性海洋能数据库。

按照规划,"十五五"期间调查范围将从近海延伸至深远海,重点勘测南海、东海等战略区域的能流密度与分布规律,相关数据将直接服务于国家能源安全战略。

行业专家指出,当前海洋能开发仍存在成本偏高、并网技术待完善等挑战。

但随着百兆瓦级示范工程启动,规模化效应有望使发电成本下降40%以上。

自然资源部表示,下一步将强化政策协同,推动海洋能开发与海上风电、氢能等产业融合发展,力争2030年前实现关键技术装备自主可控。

海洋能开发利用,既是科技与工程能力的集中检验,也是资源管理现代化的重要标尺。

闽浙调查成果的披露,标志着我国“蓝色能源”迈向可量化、可规划的新阶段。

面向未来,唯有在科学调查、技术创新、生态约束与市场机制之间找到更高水平的平衡,才能让海洋能从“潜力清单”走进“能源账本”,为绿色低碳转型提供更坚实的增量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