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发布第三批涉企执法典型案例 创新服务模式优化营商环境

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是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司法部此次发布的第三批典型案例,来自吉林、黑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云南、宁夏等地,充分反映了当前各地在深化执法改革中的创新实践和显著成效。

从执法理念看,各地正在实现从传统的事后纠偏向事前预防的转变。

黑龙江嫩江市推行的"送检入企"主动服务模式,将农机年检从企业被动送检转变为执法部门主动上门施检,既保障了农时,又有效降低了企业成本。

这一做法体现了执法工作从被动应对向主动服务的理念升级,充分考虑了企业的实际困难和生产经营规律。

从执法方式看,各地在创新执法监管机制、提升执法综合效能方面取得突破。

吉林辽源市采取疏堵结合的策略,系统破解大货车停车难题,实现了秩序维护与企业纾困的有机统一。

这种做法打破了传统执法思维定式,既维护了社会秩序,又切实解决了企业面临的实际问题,体现了柔性执法与源头治理的有机结合。

从服务供给看,各地主动整合资源,为企业提供精准化、组团式的指导服务。

山东临沂郯城县组织监管部门和第三方专家协同入企,为企业设备安全隐患整改提供"一揽子"技术指导和方案支持。

宁夏银川永宁县针对消防审批时限长的问题,通过压缩流程、提供定制化服务、建立回访机制,实现了审批提速与安全监管的双赢。

这些做法充分体现了执法部门从单纯的监管者向服务者的角色转变。

从协同治理看,各地坚持靶向发力、协同共治,破解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各类问题。

河南濮阳市跨部门协同攻坚,优化施工方案,全程跟踪督办,推动项目保质提速完工,实现了工程建设、企业发展、群众便利的三方共赢。

云南临沧凤庆县精准区分正常维权与恶意索赔,通过培训指导、线索甄别、联动处置等方式,有效治理恶意索赔乱象,维护中小微企业合法权益。

从民生导向看,各地探索执法服务新模式,使执法监管更贴近民生、更贴合实情。

福建泉州永春县推行"赶集日"联合检查机制,整合检查事项、统一标准流程,将"多次分散查"变为"一次集中查",显著提升了企业满意度。

江西赣州龙南市针对自产自销菜农摊位被占用问题,通过资格核验、随机分配、全程监督,保障摊位分配公平透明,实现了执法管理与民生需求的平衡。

这些典型案例的共同特点是,各地都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牵引,主动转变执法理念,优化服务机制,让经营主体和群众感受到了实实在在的变化。

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的过程,本质上就是不断贴近企业需求、优化政府服务、激发市场活力的过程。

司法部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指导各地以典型案例为引领,进一步推动执法理念革新、方式创新和制度完善,将专项行动中的有效做法转化为长效制度机制,持续提升行政执法的规范化、精细化水平,为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典型案例的价值不止于“展示成果”,更在于提供可复制的治理方法。

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既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也是推动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之义。

坚持以企业感受为标尺、以制度建设为支撑、以协同增效为路径,把执法的力度与服务的温度统一起来,才能让市场主体在清晰规则和稳定预期中安心经营、专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