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新能源全面平价的背景下,光热发电如何在竞争中站稳脚跟、实现规模化发展,成为产业面临的关键课题。近期,青海共和、德令哈等地光热项目稳定向电网送电,新疆哈密“光(热)储”基地等一批“光伏+光热”项目同步推进,显示出产业由示范走向扩张的势头。此外,《若干意见》提出到2030年总装机规模力争达到1500万千瓦左右、度电成本与煤电基本相当,表达出推动规模化发展的明确信号。但从现实看,光热发电仍存在建设周期较长、单位千瓦投资较高、市场化收益机制有待完善等短板,亟需在成本、效率与商业模式上实现突破。 原因:成本难题的本质在于“重资产+高技术”的综合约束。一上,光热电站由镜场、吸热系统、熔盐储热、汽轮机岛等多环节组成,系统复杂、设备多、工程量大,前期投入明显高于单纯光伏项目;另一方面,光热发电需要高温、高腐蚀等工况下长期稳定运行,对材料、控制系统与运维能力要求高。早期示范阶段国产化程度、供应链成熟度与规模效应不足——继续抬升了综合造价。此外——电力市场机制仍在完善过程中,灵活调峰、容量支撑等“系统价值”在收益端体现不足,也使部分项目在财务测算上承受压力。 影响:尽管面临成长中的问题,光热发电在新型电力系统中的作用正在增强。与风电、光伏相比,光热可通过熔盐储热实现长时储能,具备按需出力、平滑波动的能力,能够在日落后或用电高峰时段持续供电,提升可再生能源的可用电力容量。更重要的是,光热采用同步发电机并网,可提供转动惯量和无功支撑,有助于电网维持频率、电压稳定,缓解高比例新能源接入带来的波动风险。随着风光装机持续增长,电网对“可调度电源”和“稳定性支撑”的需求上升,光热的定位将从“补充电量”更多转向“支撑电网”,对能源安全与电力保供优势在于现实意义。 对策:破解成本难题,需要在技术、工程和机制三上联合推进。 一是以规模化建设带动全链条降本。我国光热电站单位千瓦建设成本较十年前已明显下降,产业链自主化水平持续提升。下一步应通过集中连片开发、标准化设计、模块化施工与批量化采购,进一步降低镜场、储热系统、换热与控制等关键环节成本,减少非标工程带来的溢价。 二是推动“光热+光伏(风电)”互补联动,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以哈密基地为例,通过配置熔盐电加热等方式,探索将光伏弃电转化为热能存储,再由光热汽轮机稳定出力,实现“以低成本电能换取可调度电力”。这类耦合模式有助于提高新能源消纳能力,减少弃电,增强项目收益的稳定性。 三是沿着“高参数、大容量、长寿命”的技术路线迭代。我国已掌握塔式、槽式、菲涅尔式等多条技术路径,青海格尔木大容量塔式项目开工、西藏当雄光伏光热一体化工程推进,显示出向更高温度参数、更大单机规模升级的趋势。通过提升集热效率、降低热损、优化储热介质与换热系统,可进一步压降度电成本并提升运行可靠性。 四是完善体现系统价值的市场与价格机制。光热不仅在发电量,更在调节能力与容量贡献。建议在电力现货、辅助服务、容量补偿等机制中,明确光热的容量价值、调峰价值与稳定支撑价值,形成与其成本结构相匹配的收益渠道,引导社会资本理性进入。 前景:从产业发展态势看,我国光热发电已完成从“示范验证”向“规模化起步”的关键跨越:在运装机规模位居全球前列,在建规模占比高,工程经验与运维能力不断积累。随着政策引导、技术进步和产业链成熟叠加,光热度电成本仍有下行空间。可以预期,在风光装机占比持续提升、系统灵活性资源偏紧的背景下,光热将更多以“稳定电源+长时储能+电网友好”的组合优势参与电力系统配置,成为支撑高比例可再生能源消纳的重要选项之一。能否实现《若干意见》提出的目标,关键在于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项目模式,并让“系统贡献”在市场中得到合理定价。
光热发电正处于由示范迈向规模化的关键阶段;经过十多年的技术积累与产业实践,我国已形成较为完整、具备国际竞争力的光热发电产业体系。随着成本深入下降、技术持续完善以及政策与市场机制逐步健全,光热发电有望成为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支撑力量。在能源转型进程中,光热发电将以更强的调节能力和稳定支撑作用,为能源安全与绿色发展提供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