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大环资委原副主任贾振国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涉案金额特别巨大

问题:公职人员以权谋私被依法追诉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内蒙古自治区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贾振国(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已进入司法程序。案件由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锡林郭勒盟分院向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目前案件正在更办理中。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依法告知被告人有关诉讼权利,依法讯问并听取辩护人意见。 检方起诉指控显示,贾振国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以及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追究其受贿罪刑事责任。

案件进入公诉阶段,再次说明反腐败没有“休止符”,纪法面前没有“特殊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既要依靠严格惩治形成震慑,也要依靠制度完善和治理能力提升夯实基础。让公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才能更好维护公平正义,护航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