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路线图明晰:跨省交易扩容提速、民营主体加快入市

当前,我国能源结构调整进入关键时期,电力市场化改革面临新的历史机遇。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实施意见》,系统部署了未来五至十年电力市场建设的重点任务,标志着我国电力市场改革进入新阶段。 从市场结构看,现有电力市场存在分割化、碎片化问题。各地市场相对独立运行,交易机制不统一,跨省跨区电力流动受限,难以实现电力资源在全国范围内的优化配置。这种状况与新能源大规模发展、电力需求持续增长的新形势不相适应。意见首次提出各层次市场要从"各自报价、各自交易"逐步转向"统一报价、联合交易",这是对市场运行机制的重大创新,将有助于打破地域壁垒,促进电力资源全国大循环。 民营企业参与程度不足是制约电力市场发展的重要因素。长期以来,电力市场主要由国有企业主导,民营企业参与渠道有限。特别是中小工商业用户,目前只能通过电网代理购电,被动接受市场价格,缺乏市场选择权。意见首次明确提出逐步实现除保障性用户外的电力用户全部直接参与电力市场,这将为民营企业和中小用户打开新的参与空间。同时,意见针对新型储能、虚拟电厂、智能微电网等以民营企业为主的新型市场主体,提出了促进其灵活参与市场交易的具体措施,引导这些新兴力量理性投资、规范运营、健康发展。

作为能源市场化改革的重要举措,此次电力市场体系建设既解决当前问题,又谋划长远发展;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过程中,如何平衡安全与效率、协调传统能源与新能源发展,仍需在实践中不断探索。这项重大改革将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新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