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美国与以色列的联合军事行动导致了3月4日以色列政府遭到谴责,但2月28日的袭击行为被视为严重违反国际法。CD秘书长收到了伊朗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代表发来的信件,信中明确把美军在该地区所有基地、设施以及相关财产都划归为伊朗可以合法打击的对象。美国与以色列在这起事件中的所作所为被指为“预谋的犯罪行为”,它违反了联合国宪章第2条第4款和禁止使用武力的强制性规定。李健南和王政报道了这一消息,他们强调伊朗是在行使自卫权的框架下做出这个决定的。这个信函请求把它作为裁军谈判会议的正式文件进行分发,它不仅威胁了地区和国际和平与安全,还破坏了国际法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