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法院审结假币纠纷典型案件 正当自助行为获司法支持

2023年2月17日发生在南京某农贸市场的一起纠纷,经过近两年的司法审理,最终以一份判决书为75岁的被告滕某某送上了一份特殊的生日礼物。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的这份判决,不仅维护了一位普通老人的合法权益,更深刻诠释了法治社会中"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基本原则。

事件的起因源于一起假币交易。

当日,原告王某某在农贸市场向滕某某购买红薯时使用假币被识破。

滕某某及其女儿发现这名女子使用的正是前两天骗取他们钱款的假币,遂决定将其扭送公安机关。

在控制过程中,王某某面部受伤。

公安机关随后查实王某某非法持有和使用假币600元,对其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令人意外的是,被查处的王某某随后以健康权受到侵害为由,向法院起诉滕某某及其女儿,索赔损失168253.06元。

这一诉讼请求将一个看似简单的制止违法行为事件推向了法律的审视。

法院的审理过程体现了对法律原则的深入思考。

浦口区人民法院认为,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遵循公序良俗。

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时,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合理措施,但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在本案中,两被告基于避免原告逃离现场而采取的拉扯、按倒等拘束人身自由的行为,其目的是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追回被骗取的款项。

更为关键的是,两被告在拘束原告后立即报警,之后继续拘束原告也是为了等待公安机关处理。

这一系列行为充分体现了守法的主动性和理性。

法院据此认定,两被告的行为属于正当的自助行为,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这份判决的意义远超个案本身。

承办法官靳德华指出,本案中原告实施的违法行为不仅侵害了他人的财产权,更直接破坏了国家金融管理秩序。

法院在裁判中认定被告为制止违法行为所采取的自助行为具有正当性,是对守法公民在公权力难以及时介入的情境下挺身而出、维护自身权益和金融秩序行为的肯定和鼓励。

滕某某女儿在接受采访时的一番话,道出了这份判决对普通家庭的深刻意义。

她回忆说,2024年12月31日收到判决书那天正好是父亲的生日,这是给父亲最大的一份礼物。

收到判决书时,她和父亲都拥抱了。

虽然父亲已于2025年4月去世,但在生病期间一直挂念着这起诉讼,最终的胜诉判决让他得以安心。

从法律层面看,这份判决树立了明确的规则导向。

它表明,在法治社会中,守法公民面对违法行为时,有权采取必要的自卫措施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这份判决对于打击假币流通、维护金融安全具有深远的示范效应。

它向全社会传递了一个清晰的信号:法律站在守法者一边,不会因为违法者的反诉而改变立场。

该案被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列入2025年度十大典型案件,正是因为其在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守法公民权益方面的典范意义。

在当前社会治理中,这样的判决有助于激励更多普通公民在面对违法行为时敢于站出来,有助于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法治秩序的良好氛围。

典型案例的价值,不止于一纸判决,更在于为社会行为提供清晰坐标:守法者的正当权益应当得到保护,违法者不能以诉讼包装不法后果。

依法自助的尺度越清晰,公众的法治信心越坚实。

让规则站稳,让秩序常在,才能让每一笔看似普通的小额交易都更安全、更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