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进行了表决,投票结果最终获得通过。这标志着中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诞生。这部法典不仅对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制度和实践成果进行了总结和确定,更把完善我国的生态环境法律制度体系、推动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到了一个新高度。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教授陈海嵩作为“走近环境法典”编写组负责人,对界面新闻表示:这次编纂工作把现有的生态环境法律进行了系统整合,就像做一道大菜一样,把所有相关规则都烩进了一锅。《生态环境法典》分为总则、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绿色低碳发展和法律责任与附则五大部分,一共包括1242条条文。它既不是简单地把各种法规拼凑在一起,也不是完全推倒重来制定新法,而是在保留原有体系的基础上进行优化升级。陈海嵩解释说:把发展成熟的规范部类全部纳入法典并取代单行法;把与其他领域相邻接或交叉的规范体现在法典中;把需要进一步发展完善的部分留待未来处理。这种分类处理的办法是为了让法律既好用又能适应新变化。《生态环境法典》的出台和我们普通人的生活息息相关。陈海嵩强调:这部法律从一开始就把满足老百姓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放在了第一位。比如把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问题摆在前面,专门针对农业农村污染、新污染物、噪声油烟等民生热点问题制定了具体条款。不过,《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后,执法和司法层面都面临很大挑战。最大的困难在于地方立法怎么跟上这个节奏。我国各地还有1000多件地方生态环境立法文件。按照规定,法典生效后所有相关的国家层面法律都要废止。由于涉及30余部现行法的修改和变化,很多地方性法规需要进行全面检视和调整。赵柯在接受界面新闻采访时透露:为了让《生态环境法典》真正落地生效,生态环境部将推动相关配套制度的全面清理和升级改造。赵柯表示:要把所有和法典不一致的规定都找出来修改或者废止掉;要配合立法机关做好法律法规的清理工作;还要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推动应对气候变化等专门立法工作进程。毕竟气候变化和绿色低碳发展这些新兴领域目前还没有专门法律详细规定。虽然这次编纂已经把很多重要内容放进了《生态环境法典》里,但毕竟这是一个庞大的体系工程还需要逐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