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3月2日发布通知,对科技创新债券机制进行系统优化升级,继续完善了金融支持科技创新政策体系,标志着债券市场支持科技发展的制度框架日臻完善。 科创债作为支持科技创新的重要融资工具,自2025年5月推出以来已收效良好。据交易商协会统计,截至2026年2月末,银行间市场累计支持351家非金融企业发行科创债9748.5亿元,覆盖创业投资、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设备制造等多个战略性新兴产业。其中,86家民营企业发行科创债2170亿元,占全市场民营企业科创债规模的九成,充分表明了民营经济科技创新中的重要作用。同时,银行间市场还支持16家科创板、创业板上市公司发行科创债,引入52家首次发行人,有力拓展了市场参与主体范围。 本次优化的核心在于精准引导资金流向硬科技领域。在主体认定维度,通知进一步细化了科技型企业的认定标准,新增支持由涉及的部委基于企业创新能力评定的六类科创称号,包括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科改示范企业标杆企业、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等,大幅拓展了符合条件的发行主体范围,让更多掌握核心技术的创新企业获得融资机会。 在资金用途管理上,通知强调分层分类管理科技型企业募集资金,将企业研发投入强度、研发支出与资金使用灵活度相挂钩,确保募集资金精准流向科技研发领域。同时,为提升对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通知允许民营科技型企业灵活设置募集资金用途,更好适应企业多样化的融资需求,体现了差异化、包容性的政策导向。 债券期限设置也进行了相应调整。通知明确,科技型企业发行的科技创新债券期限应为270天及以上,股权投资机构发行的科技创新债券期限应为3年期及以上。该设定充分考虑了科技研发的周期特性和股权投资的长期属性,引导企业和机构发行中长期债券,形成与科技创新发展周期相匹配的融资结构。数据显示,目前科技型企业平均发行期限2.32年,股权投资机构平均发行期限5.63年,已基本实现中长期融资为主的目标。 在配套机制完善上,通知推出了多项创新举措。包括提高股权投资机构的发行便利,推广"常发行计划"和灵活增发机制,降低重复融资成本;鼓励创新评级方法,完善主承销商评价机制,提高定价效率;鼓励投资机构优化考核评价体系,引导长期资金投入;推动科创债指数及指数化投资产品发展,提升市场流动性。这诸多"组合拳"措施形成了从供给端到需求端的全链条支持体系。 从地域分布看,发行企业已广泛分布于全国30个省份,运用了债券市场在全国范围内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有助于推动区域科技创新均衡发展。 本次机制优化反映了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政策导向不断深化。通过扩大认定范围、灵活设置期限、优化配套机制等举措,科创债市场的包容性和有效性得到进一步提升,更好地适应了不同发展阶段科技企业的融资需求。这些优化措施将进一步引导金融资源向硬科技领域集聚,推动"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理念在实践中的落地。
科创债机制的优化重点在于匹配资金供给与创新需求。未来通过持续完善配套制度、提升信息披露与定价能力、稳定中长期资金预期,债券市场将在支持科技创新中发挥更大作用,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强金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