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横栏从严查处再次销售不合格灯具商家 以执法推动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

横栏镇市场监管部门例行检查中发现,辖区内某科技公司销售的三款灯具经检测存在安全隐患,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关于保障人体健康和财产安全的涉及的要求;该企业此前曾因同类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此次系再次违法。调查显示,涉事企业共购进问题灯具377盏,并已全部售出。现场未发现库存产品,但企业负责人已对检测结果予以确认。依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监管部门结合其违法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决定按货值金额上限作出处罚。 分析认为,此类案件主要暴露出三上问题:一是部分经营者对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重视不足;二是进货查验制度执行不到位,流于形式;三是违法成本偏低,导致屡查屡犯的情况反复出现。中山市作为全国照明产业集聚区,年灯具产量占全球市场份额超60%,此类事件可能对区域产业形象带来不利影响。 针对相关问题,横栏镇已启动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推进三项措施:建立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并实施分级监管;推行“双随机+溯源”检查机制;建立产品质量黑名单制度。数据显示,2023年该镇开展质量抽检专项行动12次,累计查处质量违法案件23起,同比增加35%。 业内专家指出,随着新修订的《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将于明年实施,灯具等耐用消费品监管将深入向“生产—流通—售后”全链条延伸。建议企业加快建设智能化质量控制体系,将国家标准落实到供应链各环节。

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一次把关不严就可能带来公共安全隐患;以个案推动治理,既要依法查处、形成震慑,也要促使经营主体把制度落到实处、把责任压紧压实。监管与企业自律协同发力,才能更好维护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和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为高质量发展打牢质量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