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出台背景:全球竞争加剧,创新布局迫眉睫 全球数据技术竞争日趋激烈,数据已成为继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之后的第五大生产要素;同时,我国在核心技术领域仍存在受制于人的风险,数据供给质量不均、跨域流通壁垒未破、安全防护体系不完善等问题,制约了数据资源优势向发展动能的转化。 国家数据局发布《关于加强数据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标志着我国数据科技发展进入顶层设计引领、系统推进的新阶段,对抢占全球数据技术制高点、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二、核心问题:四大短板制约数据价值释放 制约我国数据要素价值释放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四个上。 数据供给端,"脏数据""缺数据"问题突出,数据质量不高直接影响下游应用效果,难以满足前沿技术对高质量数据的需求。 在数据流通端,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的数据壁垒仍存,可信溯源机制不健全、大规模数据调度能力不足、隐私保护技术不成熟,导致数据"流不动、流不安全"。 在数据利用端,海量数据的实时处理与智能分析能力有待提升,数据赋能产业数字化转型的深度和广度仍有拓展空间。 在数据安全端,高性能加密技术和安全防护体系建设相对滞后,难以应对日趋复杂的数据安全威胁。 三、政策部署:系统攻坚——共同推进 针对上述短板——实施意见从技术攻关、生态培育、基础支撑三个维度作出部署。 在技术攻关层面,聚焦数据供给、流通、利用、安全四大环节,系统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坚。重点包括:研发跨域可信溯源与大规模数据调度技术,突破隐私计算瓶颈,提升数据实时处理与智能分析能力,强化高性能加密与安全防护技术。 在生态培育层面,《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指引》《国家数据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等政策文件为创新生态建设提供了制度支撑。近日发布的《关于培育数据流通服务机构加快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的意见》,继续明晰了数据流通服务机构的功能定位,有助于提升数据流通交易服务效能。 在基础支撑层面,一上夯实算力、存力、网络力等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另一方面提升数据治理规范、人才培养、产学研协同等能力,推动创新成果从实验室走向产业应用。 四、地方实践:多地先行探索,形成示范效应 各地结合自身资源禀赋,积极探索数据科技创新的地方路径。四川省依托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推进数字基础设施与数据政策制度体系建设,打造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先行省;贵州省施行《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以立法形式为大数据创新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从财政资金扶持到高层次人才引育,从创新平台搭建到产学研协同,各地正在形成全链条保障体系,为数据技术研发与数据要素价值释放提供支撑。 五、前景展望:统筹布局,协同发力 推动数据科技创新规模化应用,需在三个维度持续发力。 其一,立足全国数据要素一体化布局,促进东中西部算力枢纽与数据资源跨区域流转,打造全国统一的协同创新网络。 其二,深化政产学研用融合,依托国家数据局统筹部署,联动高校、科研院所、头部企业与新型研发机构,组建跨领域的数据创新联合体。 其三,完善数据标准体系,加快人才培养梯队建设,培育数据科技新业态、新模式,塑造开放、协同、包容的创新生态。
数据科技创新的价值,最终要落到让数据更好服务发展、治理和人民生活上。以实施意见为牵引,坚持系统观念、底线思维和需求导向,在夯实基础能力的同时完善生态与规则,才能把资源优势、场景优势转化为技术优势、产业优势与竞争优势,为数字中国建设提供更强支撑、为高质量发展拓展更大空间。